證明台灣不是中國的舊金山和約如何破解中國的法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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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6/9/8 09:04:58
最後更新2026/9/8 09:22:32

【沃草】記者何宇軒報導

1895 年的《馬關條約》讓日本取得了台灣,而在 75 年前的 1951 年 9 月 8 日,在二戰戰敗的日本簽訂了《舊金山和約》,聲明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的主權。這份經歷了四分之三個世紀的歷史文件,近年在美國、日本等國論述台灣地位時被重新提起,而中國則是不斷否認其效力。

《舊金山和約》中提到了什麼內容,讓美國、日本都用來論述台灣的國際地位?在簽訂 75 週年後的現在,為什麼我們要持續關注《舊金山和約》?特別是在面對中國大打法律戰、宣稱擁有台灣的同時,《舊金山和約》可以如何破解中國的論述?對台灣人而言,當要建立台灣自己的主體意識時,《舊金山和約》又代表了怎樣的意義?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與台灣安保協會舉辦「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如何前進」記者會,並邀請「台灣前進」成員代表出席。(攝影/何宇軒)

日本二戰後放棄台澎主權 但未說歸屬於誰

《舊金山和約》是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後,為釐清戰爭延伸的國際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於 1951 年 9 月 8 日和 48 個國家所簽訂,但並未包含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在和約中聲明放棄對台灣和澎湖的主權,但未說明台灣、澎湖的主權歸屬於誰,也未將台灣主權交給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也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基礎。

對於中國長期否認《舊金山和約》的效力,並引用《開羅宣言》來宣稱擁有台灣主權一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郭育仁對《沃草》表示,《開羅宣言》基本上沒有國際法效力,它比較像是意向書,位階與效力不如《舊金山和約》。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 9 月 2 日在出席由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與台灣安保協會舉辦的「從《舊金山和約》看台灣如何前進」記者會中也提到,《開羅宣言》與《波茲坦公告》僅屬戰時協議,其法律效力早已被後續簽訂的《舊金山和約》所取代。

王興煥進一步說明,美國依國際法有權處置戰敗國領土,並於《舊金山和約》中裁定日本放棄台澎主權,且「未將主權移轉給中國」。隨後,美國於 1979 年透過《台灣關係法》將主權歸屬於台灣人民,實踐自決精神。因此,台灣絕非「被中國光復」,而是享有天賦自決權的獨立主體。

智庫平台「美國台灣觀測站」也曾撰文指出,依國際法原則,唯有國際條約可以做領土主權的移轉。《馬關條約》把台灣、澎湖的主權移轉給日本,而《開羅宣言》和《波茲坦公告》雖然宣稱要讓台澎「回歸中國」,但這兩者都不是國際條約,只是新聞公報和政策立場宣示的性質,不能夠做領土主權的移轉。

美台觀測站也提到,由美國主導設計的《舊金山和約》裡並沒有明講台灣的主權歸屬,所以到此時(1952)台灣的地位屬於未定。這個未定的狀態為後來台灣人民的自決留了法律上的空間,而美國對台灣的法律狀態則長期以來不做清楚的表態,維持所謂的戰略模糊。

AIT在2025年罕見以具體的措辭,指出中國刻意曲解《開羅宣言》等二戰文件,並得到美國國務院背書。圖為AIT處長谷立言。(資料照,攝影/何宇軒)

中國否認《舊金山和約》 AIT回擊獲美國務院背書

在 2025 年 7 月,外交部長林佳龍表示,具有國際法效力的《舊金山和約》已取代《開羅宣言》及《波茲坦公告》等政治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後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則否定《舊金山和約》效力,認為它是美國在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蘇聯的情況下,對日本單獨媾和而發表的「非法、無效的文件」。

對中國的說法,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回應,中國刻意曲解《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舊金山和約》等二戰文件,以支持其對台脅迫;AIT明確表示,這些文件「都沒有決定台灣最終政治地位」。

對於 AIT 此番說法,AIT 前理事主席卜睿哲對媒體表示,這是他首次看到 AIT 如此具體的措辭,但認為符合美國長期政策。但也有統派人士,例如時任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現為中國國民黨副主席)質疑,AIT 此番說法違反了美國長年的政策,更認為這完全不符合中華民國的利益,還把台灣的安全推向險境。

後來,美國國務院也重申與 AIT 持相同的立場,強調美國是延續其長期政策: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但僅「認知」北京稱台灣屬中國的立場,美國本身不對台灣主權採取立場。

美台觀測站分析,美國在此表達的主旨很清楚:是中國曲解了《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和《舊金山和約》這些文件的意思且敘事錯誤,又利用這些錯誤的敘事來孤立台灣。

學者認為,日本對《舊金山和約》中有關台灣地位的論述,與美國高度一致。左為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圖片來源:日本首相官邸網站)

美台觀測站:中國大動作挑戰美日對台論述,意在宣告擁有台海

除了美國,在日本方面,2025 年 11 月,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在回應中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地位等說法時,援引《舊金山和約》表示,日本沒有立場決定台灣法律地位。郭育仁說明,日本對《舊金山和約》的論述,尤其是有關台灣地位的部分,與美國是高度一致的。

在回應日本說法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宣稱《舊金山和約》違反《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基本原則,對台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權利處置都非法無效,也強調中方從來沒有承認、接受過《舊金山和約》。

對於中國大動作否定《舊金山和約》,美台觀測站分析,高市早苗先前對於「台灣有事影響到日本存立危機」,以及援引《舊金山和約》說明台灣地位的說法,都非常恰如其分表達日方的官方立場;中國之所以有激烈反應,原因不是因為日方失言。而是日方對於既有立場的公開聲明,實際上對中國正在推動的擴張構成阻礙。

美台觀測站說明,中國大動作挑戰日本,背後其實在打的是針對台灣、台海、日本美國同盟的法律戰,他們的用意很簡單,是在宣告整個台灣海峽都是中國的,美日無權置喙。當然也是一再宣告,中國從來沒有在管什麼當代的國際法秩序。

那世界上其他國家,是否接受中國的敘事?台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兼副主任張國城對《沃草》表示,他認為明顯接受的國家不多,但明顯反對的國家也不多,大部分國家都不會積極地對這件事表態。張國城認為,中國希望在攻打台灣時,至少台灣周邊國家,能夠具體支持中國的主權論述、承認這是中國與台灣的內政問題,或至少承諾不予介入,目前看起來中國是努力在朝向這方向。

張國城進一步分析,對於中國近年歷次對台灣的灰色地帶侵擾,其實大部分國家並沒有積極地譴責,或認為這是中國侵犯台灣主權。大部分國家只是提到自由航行原則必須保障等等。他認為這就表示中國的外交戰在國際間還是有產生作用。他舉例,像 2022 年中國進行軍演,射飛彈落在台灣周邊水域,但很少看到有國家積極表達反對,或認為這行為有礙國際和平。

郭育仁強調,台灣應該要建立跨黨派的戰後國際法共識,才能應對中國法律戰。(資料照,攝影/何宇軒)

郭育仁:承認兩岸同屬一中 將使盟友難以協防台灣

當台灣政府在應對中國法律戰時,郭育仁表示,像是九二共識、兩岸同屬一中等說法,有些人覺得這只是一種政治表態,但實際上它會對台灣造成無可挽救的國際法效果;這會讓中國認為它可以武力犯台,而不用承受國際上的代價;如果我們自己承認九二共識、承認兩岸同屬一中,當中國打台灣時,就變成國內事務,若有任何國家在聯合國安理會提出要制裁中國或干預時,中國就可以行使否決權。

張國城則認為,近來政府處理「中國大陸的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實際作為,例如徐春鶯、李貞秀等人涉及的國籍認定爭議,是很重要的,因為這些都是將來萬一中國攻台時,在國際間打法律戰非常重要的基礎。

張國城舉例,過去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沒有放棄中國國籍,仍宣誓就職,像這類的情況,從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時可以看到,在發生衝突時,都會被發動戰爭的國家,作為他們對於被攻打方的領土,握有主權的依據。所以目前台灣政府預先處理這些人的國籍問題,就是要在衝突發生前,先確定國籍、國民的身分,這對於將來在爭論法律戰時,是非常重要的。

張國城認為,近來政府處理「中國大陸的人民不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實際作為,是萬一中國攻台時,在國際間打法律戰非常重要的基礎。(資料照,攝影/何宇軒)

學者:台灣應強調《舊金山和約》 反對中國曲解國際法

對於台灣主權地位應該如何論述,張國城表示,我國政府過去的相關論述,都會引用《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我方在這方面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樣的,因為這些文件就是台灣主權歸於「中國」的依據,只不過這裡的「中國」,在我方認為是指中華民國、對岸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外交部就移除了相關的敘述。

郭育仁也認為,台灣應該要強調以《舊金山和約》為主的戰後國際秩序,所以必須反對任何國家,包含中國,去重新解釋國際法,甚至去捏造不合規則的國際法論述。中國一直試圖用《開羅宣言》來取代《舊金山和約》,這是很荒謬的,因為有位階的差距。他認為台灣政府有在論述這一塊,但並沒有講得很深入。

郭育仁說,《舊金山和約》提到日本宣告放棄對台灣、澎湖群島的一切權利,它充其量只說台灣地位未定,然而台灣的現狀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這個主權是從哪來的?目前政府只論述了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卻沒有進一步論述台灣民眾已經透過住民自決的民主程序,來充實台灣的主權,而這在國際法上非常重要。

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賴怡忠,也肯定民進黨政府不再使用《開羅宣言》等文件來論述台灣地位的作法。他說,因為《開羅宣言》開了一個後門給中國,讓中國可以宣稱擁有台灣。當然有人會說兩岸互不隸屬,但在國際上,被承認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取代中華民國。

賴怡忠進一步說明,我們現在的主張,其實也已經不是原本的中華民國,而是「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從中國大陸這個地方離開了,但它在台灣成長,透過民主化,重新取得台灣人民的同意,並在這裡生根。從 1949 年以後,它經過了非常一段漫長的民主化過程,才讓這個政府在台灣取得合法性,和台灣人民一起共同形成一個新的、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所以我們現在要講的,就是中華民國台灣的歷史。

台灣國家聯盟理事長李慧生 9 月 5 日在「舊金山和約75周年——國際法之下台灣主權之捍衛」座談會中也表示,《舊金山和約》不只是一份歷史文件,更是理解戰後台灣國際地位、國際法脈絡與人民自決原則的重要基礎。從日本放棄台澎主權、戰後國際秩序的形成,到台灣人民如何以民主意志決定自身未來,都提醒我們:認識《舊金山和約》,是要重新建立台灣自己的歷史視角與國家主體意識。

註解

  1. 《開羅宣言》發表於1943年,內容提到由日本自中國取得的土地,如滿洲、台灣及澎湖,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49年成立後,認為自己成為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包括對台灣的主權」,因此以《開羅宣言》作為宣稱擁有台灣的依據。但《開羅宣言》則被認為不具有條約的效力。
  1. 學者姜皇池在2022年曾投書媒體,質疑外交部仍保留馬政府時期發布的「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在當今國際社會普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情況下,該說帖會進一步對國際傳達「台灣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收復之領土」的訊息,可能使外界誤解現今政府立場。外交部後來的作法,是將相關說帖搬移到「歷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