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檢遭解僱加班被要求塗銷 工會代表控訴勞資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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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7/11/30 04:29:00
最後更新2020/1/21 08:28:30

提起勞檢,卻遭公司解雇的台灣汽車產業工會理事范光明以行車記錄器指出,客運司機工時嚴重超時,從早上5點工作至晚上12點(圓盤中有線條處)成常態,也未得到合理的加班費。(攝影/廖昱涵)

今(30)日《勞基法》修法公聽會上,多名工會代表提出實際案例,證明工會力道不足、勞工被資方打壓,疾呼用勞資協議保障勞工似乎成為天方夜譚。台灣汽車產業工會理事范光明指出,他拿400位司機的連署書申請勞檢,結果勞檢三天後,自己就被送上6大過解僱。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則拿出一份出勤表說明,某員工因超時工作達15小時,被人資要求改為正常上班時間簽名交回,他問:「員工哪來的膽子不簽?」建議在勞方能量尚弱時,應讓工會普及率達到一定程度再修《勞基法》。

申請勞檢卻火速被記6大過解僱

拿出俗稱「大餅」的客運行車記錄器,自己也身為資深司機的范光明解釋,這位駕駛從早上5點工作至晚上12點,再加上通勤,能真正休息的時間幾乎少得可憐,但這並非偶爾為之,就是客運司機的日常。看到這樣超時加班,大家會以為能領很多加班費,但他以單據佐證加班時薪僅88元,還要工時累積至219小時後才能啟動1.33倍的加班費,他問:「這樣合理嗎?」

范光明說:「來這邊真的不光榮,我很心酸。」他表示司機有三寶:檳榔、香菸、蠻牛,全是提神用品。他自己也當司機近20年,大腿上每天都是因等紅燈睡著捏的黑青,但真的無法控制,紅燈的瞬間「眼皮就掉下來」。由於工作時間過長,也讓很多同事腦中風住院,但桃園客運對他們不聞不問。

面對種種不合理甚至違法的情形,他拿著400份連署書提出勞檢,最後卻換得6大過解僱的命運。然而,桃園客運卻還得到政府補助、頒獎,讓他備感荒唐,並控訴:「資方完全沒有坐下來談的誠意。」

勞資會議決議 老闆任意推翻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鄭一平爆料,員工超時加班,卻被人資要求塗銷,拿不到加班費。(攝影/廖昱涵)

壹電視記者、同時身兼壹電視工會理事長的鄭一平,拿著一份2013年12月31日晚間7點多所發的公文,在下班時告訴全體壹電視的員工勞動節、災防假、全薪病假都沒了。他表示,雖然壹電視曾經易主,但公司卻只承認勞資協議中對他們有利的部分,在同一份協議中的颱風假卻不被承認,這突如其來的推翻,讓工會被罵翻。鄭一平說,工會本來還心平氣和與公司溝通,希望取消放假至少補貼費用,但完全被公司拒絕,最後才換來罷工權益。

鄭一平也質疑,輪班間隔下修,主管機關是否真能把關?他在3年前便向電視台的主管機關NCC建議在換照條件中加上勞動權益,並在2年前獲得NCC同意。「到現在還是沒有啊!」他痛批,換照委員甚至還有資方代表,勞方完全缺席,「你說可以保障勞工權益,沒人信!」

此外,他收到一份出勤表的檢舉,上班時數高達15小時。依照法律,連犯3次可罰雇主30萬、第5次可以罰到100萬。但出勤表卻被人資貼了張紙條:「請將超時時間改為正常上下班時間,簽名後再請主管簽名再繳回行政」他反問:「有員工敢不簽嗎?」不簽沒工作,簽了以後被掠奪工作所得,而這是在新聞界每天上演的戲碼。至於加班費,他表示:「在我們這行,加班費就跟鬼依樣,只聽過沒見過。」

經過幾次在工會的親身經歷,鄭一平表示,他無法相信現行薄弱的工會和勞資會議可以保障勞工,甚至還是有許多惡質雇主變造出勤紀錄符合法律。他認為,要修法也應讓工會比率提升至一定程度,並呼籲:「受壓迫者才會出來抗議,不要讓勞工永遠當在野黨」。

合法罷工卻遭移送法辦 勞弱資強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謝聖松以新竹地區接連兩件工會遭資方打壓案例,說明勞方的困境。(攝影/廖昱涵)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謝聖松指出,「Homebox好博家」公司下的普來利工會,成立才一年,先前理事長就因成立工會被公司惡意調職,最後以「業務緊縮」的名義被解僱。而近日工會因資遣案調解不成,進行合法罷工。警方竟拉掉封鎖線,將成員移送法辦,並滯留至晚間11點,也不讓律師會見。當天甚至有勞工局科員在現場告知罷工成員此舉「不合法」,謝聖松指責,主管機關「搞不清楚狀況」、就連警察也「不守行政中立」。

同樣也發生在新竹, 謝聖松以「昇陽光電」為例,公司在無預警下修改勞動條件,卻未經工會同意。公司並將不願意配合的員工排入資遣名單,並要求繳回員工證和停車證不然要提起侵占告訴。最後,昇陽光電為了規避大量解僱的違法情事,還將80名員工分3批解僱。

舉出這兩個案例,謝聖松感嘆,勞工就是這麼苦,是要怎麼像總統蔡英文說的「自己跟老闆談」?

勞動部長林美珠: 將加強工會組織

聽完工會代表們的指控,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雖然《勞基法》修法增加彈性,但絕對不會允許資方濫用,會做好把關。在地方會透過主管機關備查,在中央部會中則是透過評鑑機制約束,有違法情況,都會記上重大缺失,甚至未來列入不予補助對象。

在工會部分,林美珠再三重申,去年就已經著手修改《工會法》,並開公聽會廣納意見。未來會投入資源,輔導勞工投入工會、加強工會組織。並以鼓勵的方式,讓企業願意成立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