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社會福利與環境衛生委員會召開會議,進行了核廢料總檢討。在官員質詢中,林淑芬委員提到台電公司設有一台放射性廢棄物電漿焚化熔融爐(「電漿爐」),號稱能「以電漿束熔岩化低放射性廢棄物(聽起來超高科技的)」以降低污染物體積與污染程度,現在卻沒有運轉。連在原能會5月5日的報告中都沒提到,這個「電漿爐」究竟是什麼呢?

當我們回去調查關於「放射性廢棄物電漿焚化熔融爐」的資料,看到原子能委員會於電漿爐建造初期,曾寫過這樣的新聞稿:
處理廢料種類多元化,焚化與熔融在爐內同時完成,產生高品質的熔岩固化體,具高效率減容效果,符合廢料體最終處置需求。 核能研究所結合放射性焚化爐與電漿技術,即將設計建造國內首座用於放射性廢料處理之電漿焚化熔融爐。該建廠計劃已獲行政院核定,於八十七年度開始,為期四年,屆時將開啟我國電漿處理廢料的新紀元,將與世界其他先進國家並駕齊驅。 [...][...]除示範處理核研所及全國同位素應用所產生之低放射性廢料外,將可推廣應用於其他核設施放射性廢料及國內有害廢棄物之處理。核研所身負核能技術的研發創新,同時更對環保科技貢獻服務,期能為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達到雙贏的共同目標。
從這篇新聞稿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重點:
- 它是國產研究成果:電漿爐是嶄新科技,由核能研究所所研發;
- 它是劃時代產品:電漿爐將開啟「電漿處理廢料的新紀元」;
- 它是典範產品:電漿爐如果成功,將可以用在其他有類似需求的工業產業上。
但我們也發現,電漿爐的使用上,仍有學者專家提出質疑。在公共新聞報導(2011年3月23日上傳)中我們可以看到,有學者指出電漿設施因為「天價般」高成本,在國外通常是用來處理高放射性廢棄物,可能沒有這種必要用來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但原能會依然表示,為了環保與安全,本來就必須付出昂貴的代價。
電漿爐開始發生問題
但就在該(2005)年11月1日,熱試車過程中,電漿爐就因電流電壓有問題而停止運行。這是第一次發現電漿爐的瑕疵問題。
根據監察院於民國102年1月10日所公布的調查報告,電漿爐由核研所於86年7月提出建立計畫,87年3月14日申請設置,並於89年5月5日安裝完畢。在94年12月開始熱試車後,陸續發生氣爆、打火等各種故障問題,卻遲遲無法解決。
成本過高問題,反映了原能會評估不切實際
根據監察院的報告指出,電漿爐的運作成本過高,當時評估為每日可處理6噸廢棄物,每公斤灰渣處理成本為84.5 元,但根據嗣後的報告指出,後來電漿爐平均日處理量僅770公斤,每公斤之處理成本即高達 398.1元,核研所的效應評估報告顯然並不確實。
更重要的是,爐內負壓不足,放射性粉塵恐怕將洩漏至爐外,導致輻射污染,但當時卻沒有評估出來,運轉執照恐怕核發流程過於草率。
電漿爐的運作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高額電力成本。97年,運作21天,需要達 74.3 萬度的電力,並不符合節能減碳的需求。
因此原能會表示,99 年度起電漿爐的運作需「避開夏季用電尖峰期運轉,僅於 11 月29 日至 12 月 4 日間運轉 6 日。」
在96至101年5年全部運作期間,斥資兩億建造的電漿爐只運作了44天。
表:電漿爐於民國95年至今之運轉狀況(資料來源:監察院)
年分(民國)96979899100101總和*實際運轉天數(日) 17 210
(未開機)60
(故障)0
(閒置)44燃燒低放射性垃圾 (kg) 7,34417,17602,9920027,512
*註: 「實際運轉天數」為扣除前後共約6日之啟爐與停爐冷卻時間。
技術問題無法解決,反映了政府對自己的技術與環境過於樂觀
除成本問題之外,電漿爐的運作也有許多技術上無法解決的問題。電漿爐分別於91年與95年進行冷熱兩次試車,結果卻發生以下事故:
- 進料倉氣爆(原因依然不明,官員解釋可能為油漆造成)
- 進料口熔蝕與磨損(爐體設計問題,造成進料口高溫磨損之耐火泥掉落至卸漿口)
- 爐底坩堝滲入熔融金屬產生打火現象(熔融金屬導致爐底電極與爐體導通,造成爐壁周邊具高壓電危險)
- 電漿主火炬使用壽命過短(使用壽命最長僅約為 250 小時,且更換耗時費日、每次更新需25萬元。)
- 卸漿口無法控制流量致卸出熔漿溢流
- 熔漿承接桶破洞致熔漿外流
- 卸漿系統運轉異常(承載車曾發生多次翻倒及承裝桶歪斜事故)

政府該從「電漿爐神話」學到什麼?
由於種種問題無法解決,加上還有輻射洩漏疑慮,時至今日,耗資兩億元打造的電漿爐還是沒有正式使用,這個耗費鉅資之設施已經實質廢置。
當年的報告中稱,電漿爐的技術將可應用於其他工業產業;但在原能會後續提出的報告中,又表示電漿爐主要用於處理低放射性廢棄物,系統安全要求高、複雜,並不適用於一般地方政府、國營事業單位或廢棄物製造業者。這代表連電漿爐的製作技術,也難以轉移至民間業者。
於是,本次於經濟部之專案報告中,包括減容中心之描述中,對電漿焚化爐都沒有絲毫著墨。
電漿爐不一定能完全看作「失敗」,它或許代表著政府進行的一項高額的實驗,但是無論如何,它都反映了一些我們政府慣用的心態與沒考慮到的風險。「不充分評估」與「過於樂觀」兩個問題,如果不進行深刻檢討,是否也會反映在政府現今的所謂「嶄新技術」、「劃時代政策」上?
附錄:電漿爐大事記
年份日期事件概要86年七月放射性廢棄物電漿焚化熔融爐建立計畫87年三月14日
六月11日檢送電漿爐設置許可申請書及安全分析報告
獲准設置88年五月18日決標89年二月29日開始安裝十二月底驗收完畢90年八、十、十二月試運轉91年四月冷試車開始94年十一月
十二月冷試車結束
熱試車開始95年八月熱試車結束97年十一月19日氣爆與打火問題仍然沒有解決100年十一月1日電流電壓欠穩,經檢查發現外電供應之功率電纜故障101年五月10日完成電纜更新工程,但逢夏季用電尖峰,並未立即啟動,目前停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