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國會過半、破壞財政紀律:不只花東三法,藍白法案每年想從國庫挖走上千億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本屆國會的第一會期到尾聲,新科立委們交出了什麼成績單呢?
中國國民黨自從泛藍陣營在國會成為多數黨後,以「民生優先」為口號,交出的第一件代表作就是「國會擴權法」。而所謂的民生法案,又被外界批評為不顧財政紀律的「錢坑法案」。以今年度 2024 年的年度總預算為 2.8 兆來看,光是中國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所提的花東三法,竟在未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狀態下,就要花上國庫 2.3 兆。
雖在會期末,以花東三法為首的爭議法案踩了急煞,但《沃草》仍盤點這會期以來被詬病為錢坑的藍白法案,還包括:《403 震災條例》、《財政收支劃分法》、《警消年改》、《老人福利法》、《公糧補貼》等,這些總共要從國庫挖走上兆元,卻未經過好好審理與財務規劃的法案到底是什麼?可能會有什麼疑慮與影響?
花東三法 2.3 兆
花東三法分別是《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由中國國民黨總召傅崐萁提出。尤其,又因為本來要與國會擴權法案當天一同通過,因遭杯葛抗議後才被拉下而出名。
在預算方面,《國道六東延條例》交通部評估至少 8,000 億;《環島高鐵條例》以目前宜蘭、屏東延伸的平均造價每公里 32.5 億元推估,至少要 1.25 兆;《花東快條例》草案明定上限為 2500 億。
三法幾乎採「複製貼上」的修法模式,直接要求中央設置各建設推動委員會,經費由民間或國際招標 BOT 或國際主權 BOT、中央預算等支應(《花東快條例》後改為編列於年度預算)。尤其,首創引進國際主權基金的做法,再加上當時傅崐萁在花蓮大地震後仍執意訪中,更被認為是配合中國被詬病的「一帶一路」,大開將國家重要建設交給他國營運的後門
而且,三案未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可行性評估時程,就直接要求必須在 10 年內完成(《環島高鐵條例》後改為 12 年)。尤其,國道六號東延攸關打穿中央山脈,再參考西部高鐵就蓋超過 10 年,年限遭批「政治凌駕專業」。
審議過程,更與國會擴權法一樣充滿瑕疵。《花東快條例》只花 3 分鐘、《國六東延條例》只花 1 分 50 秒,《環島高鐵條例》只花 6 分鐘,就被中國國民黨籍交通委員會召委陳雪生,宣布全數保留送出委員會。
提案的傅崐萁本態度強硬,甚至宣示本會期「一定會通過」。但經過國會擴權法強行表決後,國民黨民調大幅下滑、罷免聲四起,黨內也出現雜音,使得他改口為「黨內有共識才會推」。
在會期最後一天,經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協調後,傅崐萁改稱法案被民進黨及其側翼「污名化」,本會期不會處理。至於《花東快條例》則改採建議性質的「主決議」通過。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其餘二法《國六東延條例》、《環島高鐵條例》還是已完成委員會審議、黨團協商,本屆仍可隨時可排進院會二三讀的狀態。
花蓮 403 震災條例 150 億
傅崐萁於花蓮 403 大地震後所領銜提出的特別法案,向中央要求經費以加速災後重建。該條例規定,中央全額負擔紅黃單房屋的拆遷、整建及重建費用。房屋全倒、半倒均發放救助金 100 萬;安置災民的土地變更和開發,經各機關會勘確認後,可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評法》、《水保法限制》。
不過,該案金額變化莫測。從一開始的 150 億,一度飆升為 300 億,傅崐萁又在黨團協商中改口開價 99.2 億。
前行政院長陳建仁就指出,專案小組盤整重建所需經費,不需等待特別條例通過,中央各部會已結合地方全力協助救災。後續行政院已於 5 月 2 日通過「403 重建方案」,編列 285.5 億、30 項救助措施投入災後重建。
前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也質疑,在《災害防救法》日趨完備之下,還有沒有必要針對花蓮地震制定特別條例?尤其,《403 條例》與《災害防救法》有多項重複之處。
謝志誠指出,《403 條例》的必要性、合理性與嚴謹度有諸多可議之處,卻在藍白聯手下直接逕付二讀、失去討論機會。尤其,按照《災害防救法》,災害防救經費來源應是各級政府的共同責任,並非全推給中央。
謝志誠指出,2018 年花蓮地震「一坪換一坪重建免負擔」,在民間捐款豐沛的當年順利達成,如今因民間捐款的豐沛度不及當年。傅崐萁就提案要求中央政府全額負擔毀損房屋之拆遷、整建及重建費用外,花蓮縣長徐榛蔚也開口要求中央提供每坪 24 萬的補助款,其一是體恤受災戶的困境,另一則是在紓解要求比照先前「一坪換一坪重建免負擔」的壓力。
謝志誠說,站在受災戶的立場,救助金越高當然越好。但是站在跨災害公平的角度,不得不審慎。這次增加到一百萬元,那下次呢?
民團《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指出,傅崐萁以遠比九二一震災更為優惠的條件,像是要求政府承擔受災戶的房貸餘額,還規定有關土地變更、開發事項,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等法限制。他抨擊傅崐萁:「花蓮王像是搞重建兼搞開發。」
會期最後一天,傅崐萁將此立法改為建議性質的主決議,要求中央與縣政府共同幫助花蓮災後重建振興。
財劃法 5777 億
攸關中央、地方如何分配稅收的《財政劃分法》,過去歷經 25 年、5 度修法都喬不攏。藍白趁著國會多數提出修法,欲重新分割中央財政大餅。若中國國民黨版通過,預估中央每年將釋出高達 5777 億給地方政府。然而,民眾黨後來改提出自己的版本,強調撕掉小藍標籤、最折衷方案,但中央仍將釋出 2775 億,被稱為「地方包圍中央」。
尤其,國民黨版還規定,中央給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減少。民進黨指出,以 2024 年核定的一般性補助款 2303 億以及計畫性補助款 2600 億為例,再加上本來的統籌分配款 4043 億、以及國民黨修法要求增加的 5777 億,總計中央需釋出近 1.5 兆給地方。已超過年度總預算 2.8 兆一半,恐大幅弱化中央財政。財政部報告就指出,由中央主責的外交、國防、社會福利等支出,也恐大打折扣。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國民黨版只是讓「多的更多、本來少的也不見得多拿」,中央每年在「統籌分配稅款」、「一般統籌款」、「計畫性補助款」已撥補 9000 億給地方,若追求齊頭式的平等,無法要求每個縣市做同樣均衡台灣的努力。少了近 6000 億,也讓中央對緊急事件失去應變能力。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則指出,若花東三法與《財劃法》一起通過:「連舉債都沒有辦法處理。」
民進黨認為,這次修法歧異性大,版本間差異高達 17 倍。藍白財劃法若通過,長照補助、育兒津貼等全國性福利難再發。依照中國國民黨版,獨厚藍白執政縣市,尤其是明定台北市身為首都應增加 3% 分配款,被質疑讓富者更富;而民眾黨版調漲營業稅地方分配額,民眾黨所執政的新竹市將是最大受益者。
相較於馬英九執政時期,近幾年地方政府財政改善很多。財政部長莊翠雲認為,2022 年地方財政賸餘已達 460 億,顯見地方財政在中央分配及地方努力下已有改善,因此認為「不要為修而修,獲得共識更重要」。
不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已經做出決議,要求財政部於下會期前提出版本,恐成為接下來的一大戰場。
軍警年改 1080 億
2017 年通過、能夠讓退撫制度至少 30 年穩健的軍公教年改,才上路 6 年,藍白成國會多數後立刻要走回頭路,甚至還出現修得比年改前 75% 所得替代率更高的矛盾現象。
由中國國民黨立委蘇清泉、萬美玲、謝龍介、王鴻薇、丁學忠、顏寬恒、鄭天財、林思銘、游顥、張智倫等人所提出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指出因海巡等人員與國軍同屬「危勞職務」,且警消壽命遠低於國民平均壽命,又近年政府財源良好,應讓警察、消防及海巡等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軍人,上限從 2029 年要降到的 62.5%,提高至 90%或 95%。
該案在黨籍立委翁曉玲「我就是比你大」的語出驚人之下,以優勢人數完成委員會審查,目前仍待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開黨團協商。
「所得替代率」是把「退休後每月退休金」除以「在職每月月薪」的比例,為退休金給付上限。前總統蔡英文推動「年金改革」,改善公教人員月所得替代率設計不良,甚至退休後領得比上班時還多的不合理狀況。將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從接近 100% 降到 75%,並分 10 年調降到 60%,但考量軍人服役特殊性及募兵制度,軍官所得替代率上限為 95%、士官 90%。
不過,包括內政部、銓敘部等,都提出反對意見,認為單獨提高警消海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違反公平一致的原則。尤其,退撫制度已針對危勞職務,採用特別因應做法,像是能提早 10 年退休,不應該單獨提高所得替代率。且警消人員每月法定待遇已高出同職等公務員 1 萬元,也可再支領危險或勤務加給(最高級每月 9700 元),已充分反應業務危險性質。
銓敘部以每年約有 1600 名警消等人員退休並擇領月退休金估算(平均任職年資 35 年),於未來 10 年至 19 年間每年約須增加 20 億、第 20 年至第 29 年間每年約須增加 40 億、30 年以後每年約須增加近 60 億元。初估未來 50 年將增加 1080 億元退撫支出。
經會期最後一天的黨團協商決議,由於朝野並未取得共識、暫時擱置,待銓敘部提出試算報告後再評估。
老人福利法 339 億
立法院於 6 月 13 日排審《老人福利法》,藍白立委提案要求中央全額補助 65 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並以綜合所得稅率 20% 為排富基準。經衛福部試算,若依照藍白立委提案的補助門檻,所需費用比現行補助低收、中低收長者的做法,年增約 339 億元。
若考量台灣將在 2025 年邁入超高齡社會下,65 歲以上人口的增長幅度,法定支出更將驚人成長。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就指出,目前台灣年輕人的月收入中位數為 3 萬 7500 元,而綜合所得稅率達 20%的長者,年收入介於 126-252 萬之間,換算每月收入至少 12 萬。要不到 4 萬的月收者負擔 12 萬月收者的保費,並不公平。
雖然朝野對修法有不同意見,但中國國民黨召委王育敏仍宣布審查完竣,條文均保留送黨團協商。
就有評論認為,社福競爭、管考不佳,是地方財源增加最大的問題所在。補助老人健保這種社福政策,其實就是地方政府哭窮的原因之一,因為這是無底洞,支出只會越來越大。若搭配《財劃法》一併通過,等於地方有了更多財源,能用來做更多的社福競爭,卻能逃避中央的管考。
公糧收購補貼 136.2 億
中國國民黨團於院會提出「決議案」、民眾黨團提修正動議,要求分別提高公糧收購價格為 8 元及 5 元。
農業部長陳駿季指出,公糧收購價格無論通過國民黨或民眾黨版本,都將增加政府每年收購預算逾百億元,對生產成本同樣增加、但種植稻米以外作物的農民「情何以堪!」他也指出,調整公糧價格不可行,對農民的照顧有非常多的方式,如果只透過公糧價格調整,反而會打擊到整個水稻產業,因為依據過往經驗,這只對當年度有效。
經農業部試算,公糧收購價格若照國民黨版提高 8 元,一年支出增加 136.2 億元;若照民眾黨版提高 5 元,則需增加 116.7 億元。陳駿季指出,糧收購要花這麼多錢,但僅能支撐價格 3-5 年,應該把錢花在協助產業、讓整體發展更健全,且全世界只剩台灣有稻穀保價收購政策。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也抨擊,增加收購價是讓台灣農糧業退回 20 年。調高收購價,雖讓 3 成繳公糧的保價提高,但其餘 7 成的市場卻價格下跌,一來一往稻農收入可能下滑,更不用說這會造成更多的公糧庫存、水資源使用更多、政府支出更高等資源浪費情形。在只有 23 萬公頃的國內需求下,多餘面積所生產的稻作,將最後變成飼料米。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鍾佳濱等人則擔憂,提高公糧收購價長期可能導致民糧價格下跌、壓縮雜糧種植意願,影響產業平衡及國家糧食自給率。
該決議於 5 月 14 院會逕付二讀、 6 月 27 日進行黨團協商,因朝野未有共識,交付院會處理。並於本會期最後一天,以國、眾兩黨調升 5 元的修正動議通過。
面對建議性質的決議,陳駿季也強調,將繼續推動「1集、2轉、3加3」稻米產業精進政策,可真正提升整體稻農收益。
註解
- 「1集」為鼓勵公糧農民加入集團產區,加碼獎勵金每公頃1萬元,種植優質品種獎勵金提高至1萬3000元,並鼓勵集團產區拓展外銷,提升稻米產業,並有助契作價格提高。「2轉」為加強推動旱作雜糧措施,包含第1期作針對易缺水的水庫灌區及雲林高鐵沿線顯著地層下陷區,轉旱作節水獎勵金提高每公頃2萬元;第2期作針對原種稻土地,經輔導轉種植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轉作或契作作物及地方特色作物,加碼不種稻轉作獎勵每公頃1.5萬元。以上農民若與集團產區契作,則再加碼獎勵金每公頃5000元。此外,為強化契作契銷連結,獎勵雜糧集團產區營運主體每公頃1萬元,並提高農機設備補助比例。「3加3」為推動水稻收入保險優質加強型目標價格至少加3元,讓種植優質稻米的農民收益保障增加,可強化產業風險韌性,促進稻米產業升級,同時開發多元米糧加工品、強化行銷量能,並增加食米量,加強米糧加工品外銷,預計整體政策目標3年內,每公斤乾穀價格提高3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