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要求 Google、FB 等平台分享廣告利潤給媒體的「新聞有價」,已是國際趨勢,臺灣何時跟上?民進黨立委范雲,今(11)日召開《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修法記者會,要求數位發展部儘速完成立法,別對臺灣第四權的存亡置身事外。中正大學傳播學教授羅世宏表示,若媒體無法從內容得到利潤,會為了節省成本淪為傳播假訊息溫床。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劉昌德也指出,數位平台以流量為王,導致假訊息、認知作戰易藉此流傳。他直言,檢舉假訊息的功效其實不大,透過媒體分潤與新聞基金建立優質媒體環境,才是根本解方。
因應數位平臺興起對新聞媒體的衝擊、維護第四權的存續,國際上包含澳洲、美國、加拿大、歐盟,已陸續提出「新聞有價」法案。對此,近來台灣的數發部也預計展開第三輪媒體議價對話,也有立委相繼提出草案版本。
范雲召開記者會,公佈由劉昌德、臺大新聞所教授洪貞玲、律師周宇修等專家及業界代表共同起草,納入「新聞基金制度」的《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
范雲指出,大型的跨國平台例如 Google、Meta(Facebook) 長期無償使用新聞,壟斷數位廣告市場,造成新聞媒體收入銳減,進而使基層記者勞動條件每況愈下。她強調,新聞媒體是民主社會的「第四權」,對政治的監督非常重要,尤其臺灣現在面臨中國威權打壓,急需民主韌性,不能放任媒體生存權被侵蝕。
羅世宏也表示,臺灣媒體長期財務結構不健全,甚至為了爭取廣告,被迫要去做業配,影響專業和獨立性。他進一步指出,媒體財務脆弱,容易淪為假訊息的溫床。因為勞動條件惡化,只好生產眾多不需嚴格查證的內容,以降低成本。此外,若是連生存都成為問題,媒體更可能受到境內外動機不良的人,透過金錢影響。
劉昌德也說,目前平台流量為王,導致很多假訊息、認知作戰容易透過數位平台流傳。他直言,檢舉的功效並不大,應該建立一個優質的新聞業,才是根本解方。
平台議價與新聞基金制度並行
范雲介紹,草案參考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精神,透過立法訂定議價制度,明定數位平台接獲新聞業者請求議價協商,以及後續的仲裁等管道,促使雙方平等對話,使新聞媒體能夠獲得合理的分潤。
草案中也提出「新聞基金制度」,由數位平臺提撥一部份本土廣告收益成立基金,用以補助媒體記者產製優良新聞內容、推動產業數位轉型等。她強調,基金一定比例要「專款專用」,改善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條件。
羅世宏指出,在同一部法案內成立新聞基金與平台議價機制,臺灣將會是全球首創。他也指出,草案中的基金設計有多元資金來源,包括平台在臺灣的廣告營收抽取一定比例特別稅、由政府編列預算營運基金,以及民間捐贈。所以其實是政府、民間、國際數位平台,合力來維運基金,具有公益性及永續性。
「要跟數位平台議價,可能是一條漫長的路,但基金成立可以盡快進行!」羅世宏呼籲,政府應該要提供「第一桶金」,且每年編預算挹注,讓基金能健全運作。未來數位平台課稅如果能夠實現,就能夠讓基金分配更充裕。
羅世宏指出,歐洲其實從戰後幾十年來,都有相關新聞基金。他強調,新聞業的生存跟健全發展,是整個社會、跨國數位平台的責任,特別政府更是責無旁貸:「要馬上管,而且要立刻,最好是現在!」
分潤機制讓媒體、平台、使用者三贏
「數位平台造成最大的問題是,臺灣的媒體第四權的角色,不斷地受到侵蝕!」劉昌德表示,常被拿來討論的澳洲媒體議價法有 3 個缺點,包括:對大媒體有利但不利於獨立媒體。此外,分潤可能落入媒體老闆口袋,無法真正再投入新聞產製或記者工作上。第三,分潤後造成媒體更加依賴數位平台,朝「衝流量」的方向產製新聞,反而降低新聞品質。
劉昌德指出,基金不是種賠償,而是想辦法讓內容製造業獲得健全發展,對平台、使用者來說,都帶來更好的使用體驗。
媒體工會批:數發部始終排除媒體勞方參與討論
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理事長嚴文廷表示,數位時代來臨、即時新聞大行其道後,記者變成「無時無刻都在截稿」,勞動條件的惡化,也影響了很多年輕人投入新聞產業的機會。他感嘆:「看不到新血的加入,第四權到底未來還能夠延續到什麼程度,我們是懷疑的!」
嚴文廷也指出,過去呼籲數發部能夠採納勞方意見,但是數發部的所有相關會議,從來不邀請勞方參與。
為什麼勞方的聲音重要?嚴文廷強調,只有第一線的媒體工作者,才知道媒體工作的產業因為數位平台產生的變化。一般的主管跟媒體老闆,不會知道第一線的處境。唯有透過勞方的聲音,反映目前工作狀態,才會知道基金要怎麼使用、如何對產製新聞內容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