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國際影音平台爭議凸顯公視困境 文化部長李永得公共媒體法列優先法案

作者
發佈時間 2020/8/5 11:04:16
最後更新 2020/8/5 15:02:32

文化部委託公視打造「國際影音平台」引發社會熱議和部分公視董事反彈,文化部為避免爭議擴散,於上週宣布終止委託。不過此案意外地讓前文化部長鄭麗君任內宣布推動的《公共媒體法》草案引發關注,也有更多人開始關心公視目前的經營困境。現任文化部長李永得昨(4)日接受《沃草》專訪,宣示文化部已將《公共媒體法》列為要推動的優先法案,期望以法制解決公視困境、壯大公共媒體。但對於《公共媒體法》打算將公視、華視、中央廣播電台、中央通訊社整合成大公廣集團的宏圖,李永得坦承目前在法案推動上面臨三個困境:董監事會組成、經費著落和整合不同組織,需要「一步一步來」,文化部能做的就是盡力溝通協調。

文化部長李永得接受《沃草》專訪。(攝影/賴昀)

文化部長李永得接受《沃草》專訪。(攝影/賴昀)

李永得也表示,台灣防疫成功的故事驚艷國際,總統蔡英文也收到來自各界期望加強台灣國際傳播的建言,因此要求行政院進行評估,後來就有了「國際影音平台」計劃,現在文化部仍將持續推動,預期建立能夠精確傳達自由民主、多元價值及「台灣觀點」的影音串流平台,有系統地向國際呈現台灣資訊,目前還在徵詢各方意見,尋求合作及最佳解決辦法,預估大概 8 月中會有明朗方案。

李永得:現在是台灣加強國際宣傳「最好的時機」

終止委託公視後,文化部仍將繼續推動「國際影音平台」計畫,預期建立一個單獨的影音串流平台。李永得表示從 20 多年前,各界就認為台灣需要在國際上有聲音、要讓國際更了解台灣,也要讓國際重要事件有「台灣觀點」,過去他擔任公視總經理時也曾經提案,但一直沒有獲得政府支持。直到今年,台灣防疫成功,讓全世界對台灣驚艷,希望多了解台灣,「全世界再也不敢忽略台灣」,政府感受到台灣在國際上的資訊確實不夠多,而總統蔡英文也收到許多來自海外、國際友人、產業界、新聞界、學術界的建言,因此要求行政院進行評估,後來才有了成立國際影音平台的計畫。

至於一開始選擇委託公視,李永得表示是因公視已經建立相當的公信力,且受到《公視法》明確的節目製播和新聞製播規範,加上最近兩年公視製作的戲劇也「相當程度創造了台流」,像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不但在台灣創造好評、高收視,更賣到其他國家去,「已經有國際規格」,所以文化部向公視徵詢意願,公視也表達高度興趣。李永得說,在原先的計劃裡,「是公視在指導文化部,不是文化部指導公視」,文化部對於節目內容完全尊重公視規劃,他還舉例像是《傀儡花》、《天橋上的魔術師》等公視戲劇,文化部都只是扮演幫忙爭取資源的「啦啦隊」角色,沒有進行干預。

但公視董事對程序的疑慮,和社會上出現「政黨介入公視」的指控,讓文化部決定暫停對公視的委託,李永得解釋,「每天陷入口水戰不是我們想要的」。

至於「國際影音平台」計畫,李永得表示,文化部還在進行必要準備、在徵詢各方意見,尋求最佳解決方案,也希望有更多擅長在網路上說故事的年輕人參與,去呈現台灣的自由、民主、多元價值,讓國際社會看到台灣的政治多元、文化多元、性別、人權、科技、生態等等,了解台灣的面向「不只政治跟產業」,也能夠正確傳達台灣現況,目前預估在 8 月中大概會有明朗執行方案。

李永得強調,現在是台灣加強國際宣傳「最好的時機」,這也是文化部力推「國際影音平台」計畫的原因,希望儘速把握今年的難得時機。

台灣防疫成功的故事驚艷國際。(圖片來源:[總統府 Flickr](<a href="https://www.flickr.com/photos/presidentialoffice/49499892516/">https://www.flickr.com/photos/presidentialoffice/49499892516/</a>);授權條款:<strong>CC BY 2.0</strong>)

台灣防疫成功的故事驚艷國際。(圖片來源:總統府 Flickr;授權條款:CC BY 2.0)

李永得澄清外界對政府「大外宣」疑慮

而面對外界質疑台灣政府進行「大外宣」的疑慮,李永得解釋,「大外宣」是中國名詞,是在中國共產黨的利益下去製作進行,「很多是謊言、編故事」,比方像是武漢肺炎,被說成是「大國戰疫」這樣來歪曲事實,「用一個黨的意志去貫徹才叫大外宣,台灣不可能嘛!」

李永得認為,台灣已經建立民主多元價值的社會基礎,不管誰執政都不可能改變這一點,因為台灣社會的機制和價值觀已經形成,如果有人要歪曲事實,「馬上有人來講不同意見」,已經成為自律機制,任何人想改變這樣的社會機制,「最後是社會淘汰你」。

「國際影音平台」爭議凸顯公視預算拮据困境

此外,公視接受文化部委託以十億元成立國際頻道一事爆出後,大眾和媒體開始討論公視是否應該應該扮演國際傳播角色,以及公視獨立性,而公視董監事會難產一年的困境、以及相比如英國、日本、韓國的公共媒體動輒上千、上百億台幣的預算規模,公視每年僅有 9 億經費的窘境同樣被凸顯。

目前像是客家電視台、公視台語台,皆是政府以標案或是補助的方式,每年撥款給公視經營,李永得對此坦言,用這樣的模式「名目上很不公共」,例如在他擔任客委會主委任內,推動將客家電視台納入公廣集團,當時讓他覺得不可思議的是,《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明定客家電視台隸屬公廣集團,理應每年編列經費給公視經營,但又因《採購法》的規定,客委會仍必須以年年招標的方式給予客家電視台的營運經費。

相比如英國、日本、韓國的公共媒體動輒上千、上百億台幣的預算規模,公視每年僅有 9 億的拮据經費。(圖片來源:[Wikipedia](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Public_Television_Service_B_Building_entry_20100621.jpg);作者:Solomon203;授權條款:CC BY-SA 3.0)

相比如英國、日本、韓國的公共媒體動輒上千、上百億台幣的預算規模,公視每年僅有 9 億的拮据經費。(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Solomon203;授權條款:CC BY-SA 3.0)

為了徹底解決諸如此類的困境,鄭麗君在文化部長任內提出《公共媒體法》修法草案,規劃將公視、華視、央廣、中央社整合成大公廣集團,也將多樣文化、族群頻道、國際傳播等明文納入法案。但是李永得表示,《公共媒體法》草案擘畫的規模過於宏大,遭遇的意見也就更多,更不容易推動,因此文化部目前做法是逐步解決公視當前的問題。

推動《公共媒體法》立法三大難題:董監事會、經費、組織

李永得說,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公視董監事的產生。《公共媒體法》草案規劃的董監事產生模式是採 NCC 委員選任程序,由行政院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即可通過;不過,現行《公視法》則規定公視董監事會須由立法院內各政黨依席次比例,推派人選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來審查公視提出、行政院提名的董事人選,被提名的候選人必須通過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以上的同意門檻,才能順利聘任。李永得對此表示,只要審查委員會有四分之一的委員反對,董監事候選人就會被否決掉,這個問題從選任第三屆公視董監事會時就不斷出現,直到現在第七屆董監事會也因此難產一年,這樣的情況對公視經營團隊的穩定和公視工作人員的情緒都有負面影響。

李永得表示,公視董監事會的問題,文化部目前只能盡最大誠意加強溝通,但他坦言「最後結果會怎樣也沒把握」。文化部會擬定董監事名單函報行政院,預計 8 月中能夠啟動,此外還需要徵詢名單上每個人的意見,因為去年 20 多人的名單僅有 7 人通過,有些專業領域上有成就的人會認為不受尊重,導致文化部現在對名單上的當事人是否會同意擔任公視董事人選也沒把握,要等取得當事人同意後,才能將名單送交審查委員會。

文化部要解決的第二個問題,則是公廣集團經費的問題。李永得指出,在《公共媒體法》草案裡面只提到以「文化發展基金」挹注公媒基金會營運,「但文化發展基金的錢從哪裡來?」草案條文並沒有明確對文化發展基金作出定義說明,「真正的地雷在這裡,真正要溝通協調的也在這裡」,如果不能找出初步的解決方案,驟然通過《公共媒體法》,公廣集團的經費也無法增加,因此文化部仍在設法找出經費著落。

說到這裡,李永得不禁感嘆,如果自己現在是公視總經理,一定會將「國際影音平台」計畫的 10 億經費拿下來,並積極說服董事會。如此一來,加上公視原有的 9 億經費、客家電視台和公視台語台各 4 億的經費,公視一年的預算就能達到接近 30 億規模的既定事實,以他認為公共媒體每年合理的預算目標 60 億來說,要去找剩下的 30 億預算「比較容易」,否則以公視現有的預算規模,要設法再去找 50 億的預算相對困難,「至於政府會不會影響我(指公視),決定是在我,不是在政府」。

李永得也提到,雖然《公共媒體法》草案將公視每年 9 億的預算上限拿掉,但他認為這是「一面兩刃」,因為現在的 9 億預算是法定預算,「立法院不敢動」,一旦拿掉相關條文,就沒有了法源依據,編列預算可能比較容易,但也可能更不穩定。

對於《公共媒體法》草案,李永得重申「文化部已經列為優先法案會去推動」。(攝影/賴昀)

對於《公共媒體法》草案,李永得重申「文化部已經列為優先法案會去推動」。(攝影/賴昀)

要解決的第三個問題,則是組織問題。《公共媒體法》草案期望整合公視、華視、央廣、中央社,帶來不同組織的巨大變動,這些原先不同的組織內部各有不同想法,李永得對此坦言「要畢其功於一役,理想性很好,但可能遭遇困難度也更高,現在策略是一步一步來」。

對於整合,李永得設想以「金控模式」經營,假使未來泛公廣集合成大公廣集團,其中的每一個事業體,不管是公視、華視、中央社、央廣,都必須定位清楚、分工清楚,由各事業單位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共同組成的「管理委員會」來訂出清楚的績效目標,再由公視董事長擔任管理委員會主席,管理委員會除了討論不同頻道、媒體的使命目標之外,同時進行整合,例如華視和公視都在做新聞、做戲劇,彼此的品牌差異是什麼?這就是要管理委員會去討論的。

李永得:《公共媒體法》列優先法案,文化部盡力溝通協調

對於《公共媒體法》草案,李永得重申「文化部已經列為優先法案會去推動」,目前光是行政院內部,對於草案就有很多不同的意見,因此草案還躺在行政院,文化部還會再去找行政院政委,召集相關會議討論,「一邊送進去,一邊再去想階段性的東西」,而若送進立法院後,立委對草案有其他意見,文化部會有優先堅持項目,不會主張立法院要全盤接受。李永得強調,「我們能做的就是溝通協調,沒有更多的了」。

目前,民進黨立委陳秀寳、林宜瑾也提出《公視法》修正草案,將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四分之三的通過門檻下修為二分之一,目前已通過院會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