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議員議長財產免上網公開成漏洞 公督盟朝野立委提修法獨缺國民黨

發佈時間 2022/1/25 08:21:28
最後更新 2022/1/25 10:44:41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月初的中二立委補選中,中國國民黨提名的候選人、前立委顏寬恒及其父親顏清標家族土地等爭議在選舉過程被揭露,又讓地方黑金問題浮上檯面,今(25)日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下稱「公督盟」)與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民眾黨立委邱臣遠等提案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法補強被稱為陽光法案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讓地方民代也需將財產申報公開上網。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抨擊,公開上網是最基本的,否則現在的申報就是「假陽光真護航」。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則指出,提案修法「可惜沒看到國民黨委員。」因為在地方政治上,中國國民黨是最大的執政黨,過去國民黨用恩庇侍從主義,用國家經濟的特權交換地方對黨國輸誠,這在民主化過程沒有被處理。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舉辦「議員、議長財產上網揭露!斷絕地方黑金派系!」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舉辦「議員、議長財產上網揭露!斷絕地方黑金派系!」記者會(攝影/廖昱涵)

目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 6 條規定部會首長、立法委員、直轄市長、 縣(市)長,需定期申報財產並上網公告,但卻獨漏地方議會的議長、副議長、議員。看似將財產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但實際上民眾要進行查閱時,卻是困難重重,地方民代的財產申報只能限定地點查閱,也不能抄錄、攝影、影印,讓全臺 44 位正副議長、380 位直轄市議員、532 位縣市議員申報財產出現漏洞。更有媒體揭露,地方正副議長有 6 成曾經涉貪案件,他們的財產卻難以被一般公民監督。

財產申報對地方民代「假陽光真護航」?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先是指出:「可惜現場沒有看到國民黨委員。」因為在地方議會中,中國國民黨是最大的執政黨。他認為「陽光法案」缺口就是在地方議會,過去最受人詬病黑金政治,問題都出在早期地方議會發展,過去國民黨用恩庇侍從主義方式,用國家經濟上的特權,交換地方對黨國輸誠,這在民主化過程沒有被處理。

曾建元說,地方政治的黑金問題,民主化 30 年尚未解決。今年底又要進行全國性地方議會選舉,新一屆的地方議會若有新面貌、讓陽光能夠照耀,這是臺灣民主發展拼圖最後一塊。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攝影/廖昱涵)

公督盟理事長曾建元(攝影/廖昱涵)

曾建元也說,議員的相關財產資料不能抄錄、攝影、影印,這在很多政府相關資訊檔案查閱辦法都有規定,代表人民有很好記憶力才可以看這些資料。但政府資訊公開在現在數位化時代,再用過去老舊思維限制人民查閱,實質上阻斷人民「知的權利」。尤其財產關係複雜,也很難一次、一眼就完全記在腦海中。用這種方式,形同讓財產揭露制度空洞化。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抨擊,目前法規有地方民代的財產申報義務,卻不公開,這有什麼理由?總統都要申報了,議長、議員有比總統大嗎?透過這次中二補選過程我們才發現,原來沒發現的東西這麼多。公開上網是最基本的,否則現在的申報就是「假陽光真護航」。

張宏林認為,地方議會就是威權遺毒聚集的地方。要打破黑金,至少讓他們已經申報的資料上網,到底監察院在護航什麼?並指出,所謂「不得抄錄攝影」這是內規,是能立即可改進的,希望年底九合一大選就可以實施,不要再等四年。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攝影/廖昱涵)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攝影/廖昱涵)

公督盟副執行長田君陽說,財產申報公開上網這麼重要有兩原因:第一,現行規定有兩種查核方法,5%定期抽查,不是每個財產申報都會去查核是否如實,等於有95%不會被查核。這樣的前提下公開很重要,不然陽光法案就成為口號。

田君陽也說,目前的陽光法案不僅出現中央和地方民代間不一致的狀況。也出現同一縣市,正副市長需要上網揭露、正副議長卻不用狀況。

田君陽親自查閱過後指出,這些正副議長資料包含債務、土地、投資事業,都超乎對於正常民代應有財產的想像,希望這次修法能夠斷絕地方派系,讓地方民主更進步。

法務部回應:可查閱等同公開透明

王婉諭指出,全臺灣每年有一兆元地方政府預算,都有賴地方議會把關。但這些把關的地方議會民代,每年只需要申報財產而不用上網公開,其實讓長期以來地方政商關係的曖昧、陽光無法照進去。讓議員當建商代言人、挪用助理費繳房貸等藏污納垢行徑持續發生。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攝影/廖昱涵)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攝影/廖昱涵)

王婉諭質疑,法規上只規定中央公職人員要做財產公開,為何獨縱容地方民代享受民主權利,卻不用付民主政治義務?

針對各部會態度,王婉諭指出法務部認為已經有接受民眾申請查閱、達到目的,目前查閱等於公開透明。她抨擊,相信這種回答大家都不能理解。尤其,現在監察院歷年抽查人數不到 1/10,更少的鄉鎮市民代表查驗能量微乎其微。法務部說現在這樣就已經是公開透明,真的是笑話。

王婉諭說,廉政署回應說指出,本法規範限於對於職務內容具有影響力、擁有具體政策決定權、民主課責較高的公職人員,例如政務人員、立委應該有財產公開內容必要,符合憲法精神和原則。

王婉瑜質疑,那為何地方民代同樣具有公職身份、也有政策決定權,卻不用對民眾負責?基於廉政署立場,認為有政策決定權和民主課責就應該來做公開,所地方民代也應處理。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攝影/廖昱涵)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攝影/廖昱涵)

劉世芳呼籲,法務部或監察院要與時俱進,修法外的查閱辦法也必須做一下修正。所有縣市議員肩負審查約一兆兩千億預算地方預算,如果審查的人、這些正副議長和議員的財產沒有對外揭露還保有隱私權,這會引來地方的黑金或家族政治介入有所懷疑。

劉世芳舉例,以之前的補選可看到,有些人家族裡面有擔任縣議長或者議員,但除了中央民代要申報外,擔任地方民代的都不用對外公開上網,這對陽光政治造成陰影,希望修法通過修正,讓陽光能照射到全臺 912 位縣議員,可以讓他們符合對外的監督期待,也可以檢視對於地方預算的監督是否公正。

邱臣遠指出,1993 年立法院完成《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草案三讀,是個里程碑,成為公職人員的最佳防腐劑。他說,不管中央或地方,民選的民代都是乘載很多期待,理應作為表率、接受檢驗。希望朝野支持,在這一屆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