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2014)年12月25日於全國各縣市議會舉行之正、副議長選舉,「賄」聲「賄」影的傳聞不斷。今(5)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地方制度法》修正條文進行審查,有關議員投票未來是否取消現行之「無記名制」,成為朝野爭論的焦點。民進黨立委段宜康、邱議瑩、李俊俋等人認為,記名制有助於消弭地方議會賄選歪風,但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表示反對,認為記名有違憲之嫌。內政部則是以「與國人長期以來建立的投票認知不符」,對此持保留態度。委員會最後通過,將有關「地制法」修正條文送交院會協商處理。
《地方制度法》爭議待協商
《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原規定「直轄市、縣(市)議會正、副議長及鄉(鎮、市)民代表會正、副主席,由議員或代表『以無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之」。但由於近日「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爭議」引發喧然大波,立委陳亭妃等人因而聯署提案,建議刪除「無記名投票」字眼,並增訂授權地方立法機關自訂選舉方式之規定,期盼修正後能改善正、副議長、代表會主席選舉長期以來嚴重的賄選風氣,以確保議員、代表能因記名而受黨紀約束,達到「票票向選民負責」。
對於陳亭妃等人提案修法,內政部則是持保留態度,認為維持現狀是最好的做法。內政部長陳威仁於報告時指出,現行「以無記名投票」的規定,是依照國人長期以來「對人採無記名」、「對事採記名」的投票認知,並參照憲法第129條及相關規定而訂定。陳威仁同時指出,參考與我國體制相近的日本、韓國地方議會,皆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另外,目前無法證實記名投票和減少地方議會賄選風氣的關聯性,且就內政部於去年7月邀集專家學者開會研商的結果,亦建議暫時不要修正較為恰當。

對於陳威仁的報告,民進黨立委紛紛提出問題加以質疑。立委段宜康指出,亮票並不會造成陳威仁所提「將使行使賄選人更容易掌控開票狀況」,因為一切都必須攤在陽光下,對於「賣票人」才能真正造成壓力。段宜康進一步指出,真正的問題在於查察賄選要證明金流,但現在金流都由中國銀行直接進人頭戶,查緝相當困難,而現行「地制法」規定不能亮票較容易偵辦,造成檢察官選擇性辦案,卻對真正造成歪風的賄選無能為力。
立委邱議瑩則是於質詢時提出批評,要內政部「不要只找學者來研究,他們和地方政治實際狀況距離太遠,根本就難以發現地方議會選舉的真正問題」。邱議瑩進一步爆料,指現在議長、代表會主席選舉的賄選行為,「都是整團帶去中國,投票前才回來,所有買票的錢都在中國操作」,更進一步表示「有精確消息,說中國在後面出資,讓李全教買票」。對此,陳威仁表示並不知情,僅強調「應該要相信我們的檢調單位」。

民進黨要求取消不記名投票
而在此次「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風波」中遭同黨同志砲轟監督不力的立委陳亭妃,上台質詢時強力要求內政部長陳威仁對取消「以無記名投票」書面文字表態,但陳威仁依舊持保留態度,表示「我們不贊成,但只要大院通過,我們尊重」。
最後,朝野雖然無法在會議中對刪除「以無記名投票」字眼並交由地方立法機關自訂,或是直接將法條修改為「記名投票」 達成共識,但最後在場立委不分朝野卻達成「地制法」第四十四條送院會交由黨團協商之決議,這場「記名與否」的戰火,仍將持續延燒。

撰文、攝影:蕭長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