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勞工求償不能排第一全因銀行林淑芬要查華隆案貸款人謀不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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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5/1/12 14:04:00
最後更新 2020/1/15 02:50:44

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當廠商倒閉時,積欠勞工的工資要和銀行債權依比例求償,但銀行債權經常遠超勞工薪資總額,如此一來,勞工能拿回多少老本?今(12)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民進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質詢金管會主委曾銘宗,「立委想把勞工求償權提到最前面,為何金管會帶頭反對?」曾銘宗回應,銀行債權順位下降的話,銀行就不願意借貸給企業,進而影響勞工就業,但林淑芬駁斥,華隆案中泛公股銀行超額放貸達10倍,部分貸款甚至完全沒有擔保品,「風險不是勞工拿多少薪水,而是人謀不臧、官商勾結」!她並要求金管會針對銀行對華隆聯貸案進行調查。

金管會反對將勞工債權求償順位排第一

依照現行《勞動基準法》28條,勞工薪資的債權順位和銀行相同,這也意味著當廠商倒閉時,勞工必須和銀行依比例對分債權,但這項規定,卻讓勞工無法全額拿回自己的血汗錢。以華隆案為例,從2012年起至今,華隆自救會展開長期抗爭,向資方追討尚未支付的退休金與退職金約新台幣3.01億元,但勞工的血汗錢很可能無法全額領回,原因是銀行債權比例過大。林淑芬指出,兆豐金控、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國泰世華分別因華隆案產生呆帳新台幣47億元、11.8億元、1.38億元與22億元,相較起來勞工的債權比例相當小,林淑芬形容華隆關廠工人是「小蝦米對大鯨魚」,並質詢曾銘宗,「把勞工求償權提到最前面,你贊不贊同?」

「這個影響很大,應請勞動部長陳雄文回應」。曾銘宗原本想將問題拋給勞動部,但林淑芬表示她已經質詢過陳雄文,也得知是金管會帶頭反對將勞工債權求償順位排到第一,曾銘宗回應,「不能降低銀行的求償順位,企業借不到錢,就沒辦法聘請勞工,傷害的第一個是勞工」。對此林淑芬反嗆,「風險不是勞工拿多少薪水,而是人謀不臧、官商勾結」!

林淑芬促金管會查銀行超貸華隆

林淑芬舉出各銀行聯貸給華隆紡織的數據,桃園大園廠價值新台幣8,000萬元,兆豐金控則是借款8億元,「這超貸了10倍耶!這當中沒有官商勾結可以搬那麼多錢嗎?」她直指兆豐金控是泛官股銀行,但光是擔保品不足的呆帳就有新台幣10.6億元,無擔保的信用貸款更高達36億元,累計起來華隆案兆豐金控就被倒呆帳47億元。對此曾銘宗回應「有沒有擔保不是貸款的唯一標準」,林淑芬繼續追問,銀行提供華隆紡織無擔保信貸數十億元的合理性,金管會難道沒有審查?曾銘宗表示要看個案,「我們金管會轄下有25兆元的貸款,我金管會主委不會每一筆都去看」。

林淑芬直指,聯貸給華隆紡織的很多是泛公股銀行,金融機構的5%營業稅都拿去打呆帳,意味著主管機關的的失職要全民埋單,「你(曾銘宗)處處護著銀行,金融機構的問題根本不在債權順位,而是無擔保貸款的比例超大,你要給人民清楚的說明」。她指出,這些款項在放貸時就注定無法回收,要求金管會針對華隆無擔保信貸、擔保不足超貸案進行調查。

最後在擔任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德福的緩頰下,曾銘宗同意一星期後將書面資料回覆給林淑芬。

撰文:陶曉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