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公投聽證 制憲基金會喊話中選會台灣人八成期盼新憲九成盼有正常國家

發佈時間 2020/7/14 11:31:07
最後更新 2020/7/14 12:09:29

領土包含中國、以一個中國為終極目標的《憲法》,有沒有修改必要?由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所提的「新憲意向公投」,中選會於今(14)日召開聽證會。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指出,民調屢屢問及「《憲法》是一中憲法,目標是要和中國終極統一」、「依據《憲法》蒙古也是領土」等問題,都有高達五成以上民眾不知情,顯示台灣人對《憲法》嚴重不了解。她形容《憲法》是大違建,讓台灣和中國「膏膏纏」糾纏不清。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表示,八成人民希望有新憲、九成人民希望有正常化的新國家,這就是「憲法時刻」來臨,呼籲大家一起成為邁向正常國家的推手。

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左)、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代表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出席公投聽證會。若連署成功,預估於 2021 年 8 月 28 日投票,需至少 500 萬同意票,且需多於不同意票數才通過。(攝影/廖昱涵)

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左)、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代表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出席公投聽證會。若連署成功,預估於 2021 年 8 月 28 日投票,需至少 500 萬同意票,且需多於不同意票數才通過。(攝影/廖昱涵)

中選會針對辜寬敏所提:「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舉行聽證會。

提案領銜人之代理人、制憲基金會董事王美琇指出,多次民調顯示,八成以上台灣人認為台灣和中國是完全不同兩個國家,尤其武漢肺炎後感覺更強烈。但根據《憲法》,我國包含中國和蒙古,出現「中國是我國領土」等字眼,代表這部憲法已嚴重背離人民常識。

王美琇形容,《憲法》像是超級大違建,如果修憲沒有動及本文像是領土包含中國等荒謬條文,只是談修憲,那不管修幾條憲法,都還是在這個違章的框架中。她比喻,就像在違建裡談換地毯、換沙發,但卻還是繼續住在違建裡面。她呼籲,透過新憲公投催生出真正屬於台灣人民的新憲法。

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指出,原有的《憲法》對台灣民主運作有障礙,歷年的修憲就是為了讓《憲法》合身合用。一切這麼辛苦,只因為這部《憲法》和台灣沒有血肉相連的關係。他感嘆,台灣因為這部《憲法》被國際認知為中國一部分,造成國人在世界上得不到公平待遇。

林宜正說,在生活經驗中,台灣就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但因為《憲法》被視為中國一部分,時刻面對被中國併吞的威脅。他認為,如果《憲法》無法為人民帶來幸福,應該被捨棄。而台灣未來面臨嚴峻挑戰,屈服示弱無法趨吉避凶,唯有凝聚高度堅強的國家及國民意識,才能抵抗來自中國的威脅。

針對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陳信安提問,公投本文要求總統去推動制定新憲,所謂「推動」意涵是什麼?要用什麼方式?林宜正指出,現行修憲程序幾乎剝奪人民修憲機會,因此希望透過公投,由總統來負責推動制定新憲運動。但到底具體想像或要求為何?只要符合全民期待、總統負起責任,往制定新憲去走,就達成提案目的。

王美琇補充,公投通過代表有五百萬台灣人作為總統後盾,可以讓總統據此有相應作為,沒有過關也可以在這個基礎上往前進。公投的目的就是展現集體意志,賦予總統一定社會和政治正當性。她也坦言,知道因為現行《公投法》讓公投和大選脫鉤,要 500 萬人以上出來投票才會過關,要通過很困難,但還是要做,把新憲公投當作公民啟蒙運動。她引述領銜人辜寬敏的話:做了不知道會不會成功,但不去做就是零。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攝影/廖昱涵)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攝影/廖昱涵)

針對中選會對公投提出,修憲提議為立法院之權責,本案是否合乎《公投法》規定適用公投之公投案?主文「符合台灣現狀」是否能使人了解其內涵等疑問。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認為,公投做為國民政治意志形成機制,只要不是明文禁止或者明確違憲,除此之外應該往基本權最大化去解釋。

林佳和也提醒中選會,應注意到平等適用問題。如果中選會在 2018 年都允許東奧正名公投,那在性質相同、碰到問題也相似的新憲意向公投,更不應該做不同解釋。

林佳和也表示,新憲意向公投不是直接針對《憲法》規定事項公投,只是要求總統必要的政治行為,促使合乎法律程序下的法律行為,和憲法保留無任何關係。公投指涉重點是政治行為,政治行為出現後,未來相應的法律行為當然要合法。且統治行為只排除司法審查,沒有說統治行為可以排除人民公投形成。

林佳和認為,既然是政治行為,公投主文所提的「符合台灣現狀」,需要取決於未來台灣的政治形成,無涉現在中選會擔心的指涉法律內容為何。

新憲意向公投若完成審核,就會進入二階連署,需過 28 萬 9667 人門檻。最終投票則需至少 500 萬同意票,且需多於不同意票數。若連署成功,預估於 2021 年 8 月 28 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