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草看展覽政治受難者財產被國民黨政權沒收特務還分35%獎金 現在誰要賠

發佈時間 2021/1/29 10:17:44
最後更新 2021/1/29 10:17:44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促轉會社會對話展「彼時影.未來光」,近來在全臺巡迴展出,盼社會認識歷史傷痕、展開對話。近期因中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修法,用國庫返還政治受難者財產,相關議題也在場內展出。在中國國民黨獨裁統治的威權時期,法律不只對判決確定者沒收財產,甚至不合理、不合法地允許威權政府可在人民還沒被逮捕或死亡下,未經審判就沒收其財產,特務還能分得 35%獎金。翻開場內展示的「財產沒收清冊」,可見到政治受難者的遺物清單、遭凍結的財產清冊,其中沒收物品大至土地、房屋,小至面盆、肥皂和牙刷等民生物品也不放過。

促轉會社會對話展「彼時影.未來光」展示威權時期的「財產沒收清冊」(攝影/廖昱涵)

促轉會社會對話展「彼時影.未來光」展示威權時期的「財產沒收清冊」(攝影/廖昱涵)

政治受難者除了身受牢獄之災外,根據《懲治叛亂條例》、《檢肅匪諜條例》,威權可以對罪刑確定者沒收財產。但其實,該法更離譜允許在人還沒被逮捕或死亡下,未經過有罪判決,就能沒收政治受難者財產,更讓財產返還成為一大難題。

這些沒收來的不義之財,威權政府將這些財產沒收充公或轉售私人。尤其當時還可依法提撥部分金額,包括 30% 給告密人、35%給偵辦的情治人員作為破案獎金。從財產沒收清冊中可看到,大至「四層洋房」,小至面盆、牙刷都被威權政府搜刮一空。日前中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返還政治受難者被沒收財產,立刻引起社會爭議,到底是要用國庫全民買單、還是始作俑者國民黨應該拿自家黨產來賠?

黨國特務沒收政治受難者財產的分紅證明(圖片取自:國家檔案資訊網)

黨國特務沒收政治受難者財產的分紅證明(圖片取自:國家檔案資訊網)

威權刑求慘無人道 受難者回憶:打到最後好像肉都變成肉泥的聲音

展場中也刻劃出許多令人心碎的受難、刑求故事。像是政治受難者沈嫄嫜之女姚沐琪曾在文集寫到,政治受難者柏楊提到自己母親受難過程:「他們竟然扒光她全身的衣服,強迫她用力坐在一根粗麻繩上,綁在兩頭的麻繩綁得很緊,在沈大姐往上坐之時,它因承受壓力而反彈,她下體便血流如注」姚沐琪表示,自己一直知道媽媽是因酷刑而死,但沒想到竟如此不堪、沒尊嚴,任由調查人員百般蹂躪、毒手摧殘。

政治受難者林水泉在白恐受難文集《看到陽光的時候》回憶被偵訊時,被三人輪流用塑膠棍「打得我死去活來」,輔以木棍擠夾雙腳、針插指甲縫。並坐上電椅以穿過心臟的方式電刑,讓他多次幾乎要休克。他在混沌迷糊中聽到一位特務甚至戲謔表示:「把老二掏出來電電看。」

政治受難者毛扶正則回憶,有個獄友因年紀大,不堪手腳被麻繩綁到發黑而哀嚎,卻被房外一個陸戰隊員拿扁擔一樣長的竹板狂毆。他形容:「打到最後好像肉都變成肉泥的聲音。」

展場中有著多幅政治受難者歐陽劍華作品。他在出獄後,將受難者們被刑求場景以畫作還原(攝影/廖昱涵)

展場中有著多幅政治受難者歐陽劍華作品。他在出獄後,將受難者們被刑求場景以畫作還原(攝影/廖昱涵)

政治受難者黃石貴則在口述歷史回憶,被送到刑事組時,特務把木製、又尖又刺的三角柱體頭銜名牌,叫大家抱一塊杉木跪在上面。他說,兩腳跪下去血流不止,沒多久就有人昏倒,即使像他們打石的身體很勇,也只能撐 10-20 分鐘。回來更是不能走路,幾天後腳才有知覺。黃石貴說:「像這樣,你就是沒做什麼,也會說有做,隨便他了!」

黨國特務刑求卻對受難者裝失憶:我們從來不做這事,你說是不是?

政治受難者施顯華回憶,保安處的人對他們說,因為一個月後就要被槍斃,所以死前要好好痛打一番才好讓他們發洩情緒。他表示,當時一群人每天被打 4-5 小時,五天後根本不成人形。直到醫生跑來勸阻說這樣真的會死人,保安處的人才肯罷手。

而某天下午的中午,施顯華回憶他被叫到室外行刑。兩個人按住他,一個人抓起泥巴塞往他口裡說:「這是你的午餐!這是你的午餐!」最後他還得意地告訴施顯華,要是有一天換他們被施顯華一行人逮到,再這樣報復回去就好。施顯華回憶,他當時真的欲哭無淚,不曉得為何特務們能泯滅人性去對待毫無冤仇的人?

政治受難者柏楊曾被一個調查局人員嚴刑逼供,柏楊出獄後本來想給年輕人一個機會、原諒他。但在之後一次餐會遇到已經升官的他,看到柏楊時甚至沒有任何愧疚,還暢談自己如何逮捕政治受難者。面對被質疑調查局屈打成招的手法,這名調查局高官更握著柏楊的手對他說:「我們從來不做這件事,你說是不是?」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仍保有刑警總隊時的牢房。其中水牢房早在 1933 年就設立,高度只有 120 公分,在內僅能屈身,注水後更無法坐臥(攝影/廖昱涵)

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仍保有刑警總隊時的牢房。其中水牢房早在 1933 年就設立,高度只有 120 公分,在內僅能屈身,注水後更無法坐臥(攝影/廖昱涵)

而展場所在地「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是舊時的「刑警總隊」,本身有拘留室和水牢房,從日治時到威權時代,也蒙上一層酷刑的色彩。根據 2015 年出版《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相關史蹟點調查案總結報告書》指出,刑警總隊負責政治偵防,雖在情治安單位中屬於警察系統,但很多刑警仍是特務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