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如何拘捕迫害香港人權 中研院法律學者陳玉潔輿論戰法律戰交互使用

發佈時間 2024/2/5 11:31:45
最後更新 2024/2/5 11:37:00

【沃草】特約記者何宇軒報導

中共正在香港進行「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企圖新設「境外干預罪」、「叛亂罪」、「竊取國家秘密罪」等罪名,已備受「香港國安法」打擊的香港自由將雪上加霜。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陳玉潔統計,香港國安法自 2020 年施行至今,已有約 250 人被拘捕、 71 人被定罪,其中最長被判刑 9 年。陳玉潔指出,中國會整合運用「輿論戰」和「法律戰」,先由中國所控制的香港親中媒體《文匯報》、《大公報》不斷對當事人負面報導、降低輿論支持,再透過「法律戰」抓人,提升「輿論戰」的爭議訊息可信度。國安法在香港社會造成的寒蟬效應,已讓多個民主團體解散、多位民主人士出走。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陳玉潔。攝影:何宇軒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陳玉潔。攝影:何宇軒

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上(1)月 23 日舉辦「中國認知作戰中『輿論戰』與『法律戰』之整合運用:以《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為例」學術研討會。陳玉潔表示,做這個研究的初衷,是想要探討司法系統如何成為中共打擊意見的工具,以及過程中媒體與法律如何互動。

陳玉潔說明,大公、文匯報直接受控於中國的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區聯合辦公室(中聯辦),實際上的運作也受到中國各政府機關的監督,包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共的中央宣傳部,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所以它們在香港的角色,明顯就是替中國的體制散布訊息。

陳玉潔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香港國安法生效作為分水嶺,分為兩個階段來觀察。在國安法生效前的第一階段,是香港反送中運動開始出現時,要關注的重點是輿論戰如何進行;在國安法生效後的第二階段,法律戰開始出現,要觀察法律戰與輿論戰,兩者怎樣互相配合。

陳玉潔說明,在第一階段,大公、文匯報在勾結外部勢力的敘事上,有哪些特徵,包含它敘述的方式、以及想要塑造出怎樣的故事。它們會用點名的方式,對民主陣營的領導人,像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民主人士李柱銘,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以及公民團體「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羅冠聰等人,進行人身攻擊與醜化。

例如,文匯報會去點名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是「亂港四人幫」,還有像黃之鋒在香港與國外使節遊說時,雖然不是秘密的會面,但文匯報也故意用偷拍的形式,塑造這些人彷彿在「密謀」什麼事情,再去點名牽涉其中的外國使館人員。

在敘事常見的關鍵字方面,它們通常會說這些當事人是:唱衰香港、告洋狀,或者是漢奸,賣港派,洋奴,勾結外國勢力賣國等等;而對於外國勢力就是「八國聯軍」,並涉及利益輸送,但仔細去看,也不知道到底輸送了什麼利益,可能就只是有國外基金會資助這些人出國。除了港人,還有外國團體也被點名,例如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 NED),以及美國國際民主協會(National Democratic Institute, NDI),都被點名是美國中央情報局的白手套、資助香港的團體「亂港」。

但陳玉潔也發現,在第一階段,這些攻擊其實沒有產生噤聲效應,因為大眾當時只把它當作研究材料、來觀察中國怎麼看這些人,但不會因為有這樣的點名,就不發表言論,所以這時候的恫嚇效果,相當有限。

但在第二階段,就與第一階段相當不同,因為這時候已經有香港國安法,這兩個報紙就結合法律戰,持續地用香港國安法的罪名,去攻擊已經遭到警方調查的個人與團體、落井下石;它們有時也會指導警方辦案,例如會先點名這些人勾結外國勢力,像羅冠聰在 2020 年 7 月 3 日被點名,他在 7 月 31 日就被警方以香港國安法的「勾結罪」通緝;媒體還會強調,光有國安法還不夠,還需要進一步立法,例如像關於眾籌的事件(編按:例如 2019 年反送中運動期間,有民眾發起群眾募資,在國外媒體刊登廣告,以引起國際關注),它們就認為必須要再立法增加罪名,因為這些眾籌資助倡議的行為也是犯罪。這時候的點名報導與第一階段的點名就很不一樣,因為具有恫嚇效果;很多被點名的個人會選擇離開香港,至於團體就是自行解散,完全不需要執法單位介入,所以成本非常低;當大公、文匯報點名之後,因為有法律在背後作為武器,這些個人與團體就會在香港的民間社會消失。

中共在香港輿論戰與法律戰之交互運用,陳玉潔繪製

中共在香港輿論戰與法律戰之交互運用,陳玉潔繪製

陳玉潔說明,輿論戰與法律戰如何互動與整合,首先是先發動輿論戰,提到有人勾結外國勢力,而這些法律漏洞,目前無法可管,隨後官方就真的制定了相關法律,透過立法去實現先前輿論戰的期望,這也是個「自證預言」,等於透過立法去證實先前媒體的指控確實存在,在法律上也有正當性。等到法律戰開啟之後,輿論戰再繼續用點名的方式指導、幫助執法,不斷地醜化當事人,讓他們被形容成不值得同情的被告,那之後在不同的法律程序中,也會透過輿論戰加以報導,而且強調的都不是客觀的報導,而是不斷地去抹黑被告,所以整體會相互強化、不斷循環,最後就是對於社會形成廣泛的寒蟬效應,光是點名就可以讓個人離港、團體解散,而未來也不知道會不會還會有更多的維穩立法、會不會又有新的法律戰、輿論戰的戰場將開啟。

對於台灣方面,陳玉潔強調,這整個輿論戰與法律戰的互動,有效地噤聲、孤立了香港社會,而台灣也算是國際社會重要的、支持香港的力量,所以台灣這方面也會擔心,在與香港民間社會交流時,會不會造成他們的困擾?中共的意圖,顯然是要切斷香港社會與國際社會的連結,那當台灣也去切斷與香港的連結時,是不是某方面也在幫助中共實現它的願望?但如果台灣不切斷連結,要怎樣才可以確保香港當事人的安全?這都是台灣人應該要思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