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揭威權政治干預司法黑幕蔣中正總裁手令等同大法官解釋令

發佈時間 2020/10/13 13:08:16
最後更新 2020/10/13 13:08:16

大法官做解釋竟還要看威權政府臉色?促轉會日前(9/28)舉辦大法官與轉型正義研討會,解密威權時期政治左右大法官解釋原貌。其中釋字 68 號、129 號不僅離譜聲稱多年前參加「匪類組織」只要沒自首都視為「繼續參加」。也有大法官用「總裁(蔣中正)手令」遊說同事,遇到困難要「函詢中央」、請司法院長「了解中央對此類案件的趨向」,甚至要讓黨中央直接列席。當時雖有大法官林紀東勇於提出不同意見,但促轉會委員徐偉群解析,即使有勇氣抵禦,但國民黨、蔣中正仍是大法官們最終要從的對象,大法官解釋也成威權工具。

促轉會委員徐偉群分析,釋字 68 號、129 號雖都不顧被告堅持遭誣指,而是由當時監察院以法律適用疑義聲請釋憲。他認為,仍體現威權中仍有人試圖拯救人權(攝影/廖昱涵)

促轉會委員徐偉群分析,釋字 68 號、129 號雖都不顧被告堅持遭誣指,而是由當時監察院以法律適用疑義聲請釋憲。他認為,仍體現威權中仍有人試圖拯救人權(攝影/廖昱涵)

釋字 68 號:反攻復國前夕,審查結果要配合「國策」

釋字 68 號來自當時國防部用《懲治叛亂條例》指控劉祥君於 1938 年在中國擔任教師期間參加匪類組織。但監察院認為,《懲治叛亂條例》於 1949 年才通過,應採取最有利於行為人的法律,依照《刑法》從輕原則,適用當時的罪犯赦免減刑令。但國防部則拿出司法院 1932 年的院字 667 號解釋辯護,其中指出關於參加叛亂組織的行為,如果事後沒有證據證明沒有繼續參加,視為當然的「繼續參加」。

國防部主張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1938 年的參加視同為到現在一直都還參加。監察院認為這種解釋不妥,轉而向司法院聲請大法官解釋。

徐偉群指出,在釋字 68 號先不論當時行為人不停聲明自己遭誣陷,其實當時收件的承辦法官就在事後審查報告中明確指出:參加叛亂組織後是否有繼續狀態,應就事實審理,不屬於法律問題,等於推翻了國防部主張的司法院院字 667 號解釋。

徐偉群表示,有趣的是,這樣重大的爭議,後續竟未被討論。他說,大法官們更關心,若要解釋成「視為繼續參加」的話,會不會產生不好的後果?有大法官擔心會殃及無辜,但更大多數的大法官則更在意共匪潛伏的問題。甚至有大法官指出,審查報告的意見不是不對,「但值此戰亂,尤其是反攻復國的前夕,國家異乎尋常」,因此審查結果要「配合國策」。

大法官釋字第 68 號宣告,曾參加過叛亂組織,只要沒自首仍有罪(圖片取自:更生報)

大法官釋字第 68 號宣告,曾參加過叛亂組織,只要沒自首仍有罪(圖片取自:更生報)

最終的大法官審查結果,與一開始的審查報告截然不同,變相繼續鞏固「只要沒自首就視為有罪」的司法院院字 667 號解釋。徐偉群認為,雖然後來 2003 年的釋字 556 號將此推翻,但在釋字 68 號造成深遠的定錨及規訓作用,讓錯誤的解釋長期被當作專業意見使用。

徐偉群表示,釋字 68 號雖然未看到黨國政治的干預,但大法官們出於對敵人的恐懼,自動放棄應堅守的法律原則,其中的「侍從的思維」成為威權鞏固的基礎。

釋字 129 號:「總裁手令」、「函詢中央」左右司法獨立

釋字 129 號就是釋字 68 號的複雜版。案件起於牟奇玉、牟紹恒被指控在四年前、13 歲時參加共黨兒童組織。監察院再度認為國防部法律適用有疑義而提出釋憲。

徐偉群比較,此案的處理不如釋字 68 號容易,光是從收案到審查報告出爐,就花了四個月。送入審查會又花了四個月。做成決定送到大會又開了四次會、歷時一個半月才得到結論,代表其中有激烈辯論。

審查會上的爭點有二:有大法官顧及行為人參加當時還是小孩,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參加什麼,也根本沒有犯罪問題。也有大法官認為很多人是被迫參加的,不能直接推論成犯罪。代表著大法官們希望在釋字 68 號上開例外。

做出釋字第 80 號和第 129 號的第二屆大法官合照(圖片取自:國家文化資料庫)

做出釋字第 80 號和第 129 號的第二屆大法官合照(圖片取自:國家文化資料庫)

面對審查會上的各種意見分歧,就有大法官提案,是否就本案難題「函詢中央」,看看中央的意思。還有大法官說,直接函詢中央可能不合適,但可以請司法院長在參加黨中央會議時,多多了解中央對此類案件的趨向。徐偉群表示,當然會外有沒有這樣做不得而知,但會中有人這樣說,甚至在後續的大會審查中,不一樣的聲音也都突然消失。

徐偉群指出,做出最終解釋的那次大會上,先前主張應該要維持釋字 68 號的少數意見,突然成為多數。最終把審查會上討論的「被迫」和「非已知」等字眼都拿掉,即不論事實都要以釋字 68 號作為絕對的適用原則。

討論過程中一直堅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林紀東的發言也十分令人玩味:「關於政治的見解,我願遵從中央黨部的意見」、「總裁有一個手令,不知道今天有沒有帶來?」、「在開會前,我聽到許多人的論調已做極大轉變。」

徐偉群分析,顯示時任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跟國民黨黨中央介入跡象相當清楚,更成轉折關鍵。而就算是最有勇氣抵禦政治介入的大法官林紀東,最終仍必須服從於黨中央及總裁的意志之下。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澤天(攝影/廖昱涵)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澤天(攝影/廖昱涵)

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許澤天最後評論,釋字 556 號的確是變更令人詬病的釋字 68 號,但其實並不怎麼檢討過去,只是曖昧地指出過去的解釋之所以不用,是因為它附著在已經失效的《懲治叛亂條例》上。他指出,釋字 556 號是在 2003 年做成的,為何這些大法官,也就是我們的老師們,對過去這段歷史不願意多談一些?談一下以前做錯了什麼?針對過去幾號大污點的釋憲案,不用有所表示嗎?

許澤天呼籲,該把過去的解釋和歷史融入法學教育,讓學生認真去思考過去前輩的風骨。現在的法學教育讓人有知識,但不一定會有正義感。

許澤天苦笑表示,當初威權時代的大法官們操作得蠻低水準,不如當初納粹德國人高明的修法,讓表面上符合法理,卻暗中協助一大堆納粹戰犯逃離追訴。但如此低水準卻沒人敢講話,顯示當時國家真的已指鹿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