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權公聽會登場 國民黨學者痛罵大法官「不要臉」
【沃草】記者廖昱涵報導
7 位大法官十月底卸任,至今已超過一個月,立法院昨(2)日終於開始審理總統賴清德八月底提出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然而,打頭陣的公聽會現場,幾乎變成批鬥卸任大法官與宣揚「反廢死」的大會。中國國民黨立委與其推薦的學者,頻頻將死刑議題與大法官人事連結。
公聽會上甚至出現中國國民黨推薦的學者痛罵大法官「不要臉」、抨擊過去國會擴權法案的判決,讓其餘學者紛紛錯愕自己是否「走錯棚」。學者專家有提出哪些值得參考的意見嗎?
大法官被提名人有誰?
-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同為司法院長)
- 國會觀察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同為司法院副院長)
-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何賴傑
-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運財
-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
-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廖福特
-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劉靜怡
2024 年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發生什麼事?
任內做出確認婚姻平權、國會擴權法案違憲等,多項重要憲法解釋的前大法官許宗力等 7 名大法官,於十月底卸任,總統賴清德也在 8 月 30 日公布 7 名大法官被提名人。
然而,人事案於 9 月 20 日排入立法院院會,並交付委員會審查後,卻在國民黨與民眾黨佔多數的立法院下,遲遲未展開實質審理程序。
同時,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也提出《憲法訴訟法》草案,提高釋憲門檻,遭外界質疑是為配合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造成大法官人數出缺的空窗期無法運作,實質癱瘓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有近 9 成案件都是人民聲請案。在十一月時,因為僅剩下 8 名大法官,同時承接舊案與受理新案導致人力吃緊,甚至在研擬是否暫停受理新案,影響人民的權利救濟甚大。
直到上(11)月 14 日,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朝野協商中,中國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對人事同意權案態度轉為開放:「我們(國民黨)也很樂意審查,八月就做好準備。」民眾黨總召黃國昌也表示沒有意見。
最終決議立法院在 12 月 2 日舉行公聽會、12 月 10 日審查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11-12 日分別審查其餘 5 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並於 12 月 24 日上午,進行大法官人事審查的記名表決。
林騰鷂:那些大法官真不要臉
曾在國會擴權法公聽會上,曾稱前總統蔡英文是「憲政女妖」的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林騰鷂,再次受到國民黨邀請,參與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公聽會。
林騰鷂依舊砲火猛烈,痛批已經卸任的大法官們:「大法官宣告國會改革法案幾乎全部違憲的判決,讓賴清德跟蔡英文一樣,淪為一個在憲政上,能夠講話像放屁一樣的人!」並稱「讓太陽從西邊出來的大法官,真是不要臉!」
對於 7 位被提名人,林騰鷂更毫不客氣地一一點名痛罵:「被提為院長的張文貞,是國會改革釋憲案,民進黨推薦的鑑定人,強烈主張國會改革違憲,這是非常離譜的一個人;被提名為副院長的姚立民,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的主委,難怪被說『報恩報的真快』;又大法官提名的廖福特,曾任民進黨仲裁委員會主委,更是離譜!前幾天還給我打電話,他是我的學生,幾十年沒聯絡,為了我要來這個公聽會,他還打電話,真是不知道他是什麼樣一個人!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是一個太陽花學運護航者,可明顯看出他們親近民進黨的政治傾向;至於劉靜怡、陳運財,多次附和民進黨黨綱的廢死主張。」
翁曉玲:大法官過度擴權釋憲
屢屢提出爭議性法案的中國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先是痛批大法官「過度擴權釋憲」、「常常以為是人權的守護者,把自己的道德信念強加在人民身上」並揚言這次人事審查將「寧缺勿濫」。
翁曉玲不滿認為「現在的提名滿滿綠友友」,也一一抨擊:「院長張文貞是民進黨國會改革法釋憲案的鑑定人;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民,更是賴清德的競總主委;廖福特則是民進黨中央黨部仲裁委員,也是主張中天不該換照的鑑定人,深綠立場非常鮮明;劉靜怡當黨產案的鑑定人,主張黨產沒有違反《憲法》,還參與卡管案連署,更常在社群上說看不起台灣人的金魚腦、台灣人易騙難教等言論;何賴傑曾在太陽花學運時,批評江宜樺說『歷史會留下你的罵名』,也是廢死學者;陳運財也是挺廢死,也連署反對國會改革法案;王碧芳是前大法官許宗力的左右手,為過去《憲法訴訟法》的推手,卻不見對於這次《憲訴法》爭議有何見解。」
蘇彥圖:大法官應獨立超然,立院也該公正審理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指出,大法官需要具備的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司法氣質」,意即需要能夠展現一定的獨立思考能力。他過去可能會參與政治活動,但他並不會因此偏好特定政黨,能夠展現公正性。
蘇彥圖說,司法的權威最主要就是建立在「說理」。法官做的任何決定,都是需要提出理由來說服。所以他能不能具有溝通說服的論述能力?同時,他也能夠接受被好的道理說服。特別在政治極化,或者是分立政府時期,我們就會期待說,因為我們的大法官,他比較不該是極端或鮮明,而是比較溫和的,願意去聽不同的意見,只要有這樣子的特質大法官,都應該要肯定並選任。
「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過程,其實就是個很重要的社會教育!」蘇彥圖呼籲,應該避免有些不當的期待,否則會影響社會對於司法公正性的信任。
他用已逝的美國知名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為例,她在 1993 被提名為大法官時,就被當時的參議員問到對於死刑的看法?是否支持廢死?當時金斯伯格就回應:「這件事情跟我接下來要做的工作,一點關係都沒有!」
蘇彥圖指出,不希望誤導公民,認為大法官都是只是依照個人價值偏好在做決斷的話,可能就要避免做這樣的詢問,而是應該通過詢問,來做司法哲學、憲法理論上的討論。既然希望大法官公正獨立行使職權,那選任程序也希望立委們要有一定的開放性和公正性。
林俊宏:大法官的本質就是抗多數決
律師林俊宏指出,大法官是憲法守護者,有些人會認為大法官是否要全然配合民意,可能誤解了大法官的本質。他本身就具有一種抗多數決的特質。
那該如何讓大法官不濫權?林俊宏指出,目前的同意權行使審查就是一個方法,在他上任前去理解被提名人的憲法論述是什麼?但現在似乎只注意到,被提人過去發表過什麼意見、擔任過什麼職務、參與過什麼活動,就等於這個人不適任。
林俊宏指出,人是一個非常社會化的動物,每個人一定都有自己的生活範圍,不可能有人從來不參與活動、不表達任何的意見,然後在社會上都跟大家講說「我是一個客觀中立的人」,最後被國家挑選成為大法官。必然是在社會上有一些意見的表達、參與相關活動或團體,表現獲得肯定才會有可能被提名。
林俊宏說,基本履歷當然是很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被提名人過去的人權履歷、人權操守、專業經驗和憲政人權理念是什麼?他質疑,單一的活動參與,有影響到《憲法》價值或論述嗎?一再用「貼標籤」的模式,跟大家講說,因為參加過什麼、說過什麼話所以就不適任,立法院這樣的審查模式,對人民非常不負責任。
由於國民黨將大法官人事聚焦於死刑存廢,也讓林俊宏不禁質疑:「今天最大疑問是在審什麼?是在審之前的大法官嗎?還是現在要進來的大法官?對於目前的人事同意權部分,好像沒有太多討論,剛剛又密集國會擴權法和死刑釋憲,這也是過去的大法官做的。」他直言,因為不認同過去大法官,所以也不認同未來要進來的人,這邏輯很難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