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去中國做什麼藍白聯手封殺最多次的立委赴中申報法案為什麼重要

發佈時間 2024/9/3 10:31:13
最後更新 2024/9/4 06:08:12

【沃草】記者朱乃瑩報導

今年以來有多位國民黨立委會見中國官員,但到底談了什麼?台灣政府與公民社會完全無從監督。目前,政務官、縣市長、大多數基層軍公教去中國前均須報備,但對於掌握許多權力與機密的的立法委員,卻沒有任何風險管理機制。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倡議的「立委赴中申報」,被藍白立委打破過去 8 年的立法院慣例,多次擋在程序委員會,讓法案排審遙遙無期;其他民進黨立委提出多個較溫和的修法版本,也通通被民眾黨團提案封殺。

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推動國會擴權法案時,曾打出「讓陽光照進國會」的口號,但面對要讓立委赴中攤在陽光下的法案,卻連續封殺。(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立委赴中申報」法案內容是什麼?

沈伯洋等 18 人的版本中,增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須經審核才能赴中的人員,包括立委、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而重點研究領域涉及國安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人員、關鍵基礎設施重要營運人員、參與立法院秘密會議的人員也均納入國安管制人員。

此外,增列管制人員與中港澳特定對象(黨政軍、政治性團體、涉及對台工作或影響國安的單位、企業)接觸時,應申報接觸對象及往來內容。

除了沈伯洋外,還有 10 位民進黨立委各自提出版本,調整管制對象或罰則,例如,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吳秉叡的版本不管制直轄市議員及縣市議員;李柏毅的版本則僅管制立委,不包括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關鍵技術人員、關鍵基礎設施運營人員、立法院秘密會議人員等,也無申報要求及罰則。

但上述提案全都在 7 月 12 日的院會中,被民眾黨團提案擋下,退回程序委員會。

「立委赴中申報」如何成為藍白聯手封殺最多次的提案?

按照立法院的程序,議案在院會宣讀後、分發到相應的委員會稱為「一讀」,而負責安排院會議程的「程序委員會」堪稱立法院的「第零關」。

沈伯洋的版本在 4 月 23 日的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立委廖先翔提案封殺,無法排入議程;4 月 30 日因為藍白人數不足而通過程序委員會,旋即在 5 月 3 日的院會被民眾黨團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之後民進黨轉入案海戰術,包括陳培瑜、黃捷、郭昱晴、張宏陸、張雅琳、林月琴、李柏毅、吳秉叡、林宜瑾、蔡易餘等人均有相關提案,但每週都在程序委員會被藍白輪番封殺,始終無法排入院會一讀。

從 4 月 23 日到 7 月 9 日的 12 次程序委員會中,藍、白各提案 5 次,並聯手表決通過封殺相關提案版本。《沃草》曾報導過,在一次程序委員會中,民眾黨立委林國成遭質疑與國民黨聯手時,激動拍桌反嗆「台灣民眾黨有自己主體性!」語畢卻立刻跟著國民黨表決,還意外讓民眾黨自己提的案都擋掉。

至於僥倖通過程序委員會、進入院會的提案,則都被民眾黨團提案、藍白聯手表決退回。

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曾在會期中帶三成藍委赴中(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目前有哪些人去中國需要申報?

現行規定下,大多數軍警公教、縣市首長,甚至受政府委託研究關鍵技術的學者,皆因身份特殊,赴中前需經申報審查,但在立法院能觸及更多機密的立委,卻不會受到任何規範。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公務員,以及國安局、國防部、調查局及所屬機關的非公務員(例如技工、工友等),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才可赴中;簡任 10 職等以下公務員、警監四階以下警察,未涉及國安機密者則由本機關核定。

一般公務員須經由內政部審查,而具有以下特殊身份的人員,則需進一步由內政部、國安局、法務部、陸委會及相關機關組成的審查會審查,才能赴中:政務人員、縣市長、在國防外交科技情報等單位涉及國安機密的人員,以及曾任前述工作但離職未滿三年者。

綜合「公務員服務法」、「地方制度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各類法規,議員及立委等各級民意代表並不在「公務員」身份範疇,也未納入「兩岸條例」的特殊身份人員。

立委赴中不須申報,會有什麼風險?

中國國務院昨(2)日宣布重新開放台灣文旦柚進口,但獲開放的全數名單均位於花蓮縣,國台辦的新聞稿也將此「歸功」給國民黨花蓮縣立委傅崐萁的多次要求;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上(8)月 22 日率領 20 人團到中國,與國台辦主任宋濤進行 1.5 小時的閉門會議,陳玉珍會後轉述,自己爭取中國開放到金門旅遊,獲得宋濤允諾「不會讓你們空手而歸」。

「從地方包圍中央」是中國日益清晰的戰略,2019 年就有學者分析,中國利用台灣內部政治生態,「拉野制朝」實施區別對待,並指出其與毛澤東「從農村包圍城市」理論的關聯性。

率先提出「立委赴中納管」法案的民進黨立委沈伯洋曾示警,許多藍委自行去中國談條件,換得特定農產品出口或中國團客來台的承諾,讓中國以經濟利多分化台灣社會。

在 2014 年馬政府執意推動與中國簽訂「服貿」、引爆三一八運動後,繼任的民進黨政府吸取教訓,2019 年更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5-3 條,規定兩岸之間政治協議必須經過與修憲同樣的超高門檻,而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對此直言,該法表面上只規範政治議題,但「中國要求任何事情都要接受『一個中國』的前提,有什麼不是政治議題?」因此該法等於實質規範兩岸政府之間的協議。

然而,政府與中國的協議可受監督,但立委個人出訪與中國進行任何協商,都不必公諸於眾,恐成為公民社會監督的破口。

提案「立委赴中須經申報」的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申報制度會阻礙交流嗎?

去(2023)年共有 7 位縣市首長赴中,包括台北市(國民黨)、基隆市(國民黨)、苗栗縣(無黨籍)、台東縣(國民黨)、南投縣(國民黨)、連江縣(國民黨)、金門縣(民眾黨),今年以來則有 3 位:

國民黨籍連江縣長王忠銘今年 5 月到中國福建參加「福馬磋商會」,洽談「優化小三通」,甚至通水、通橋、通電、通氣的「新四通」,民進黨連江縣黨部主委李問痛批這是「促統宣傳」,但並未影響王忠銘出訪。國民黨籍南投縣長許淑華,也在今年 6 月到中國南京參加台商活動。

國民黨籍雲林縣長張麗善,今年 6 月才參加到中國廈門參加「海峽論壇」,陸委會雖表示「不樂見地方政府參與、勿配合中國統戰操弄」,但「我們不會阻擋」。張麗善 9 月 5 日至 7 日又將再赴中,參加泉州台商協會的理監事就職,且已申請獲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