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提三大憲改主張18歲公民權廢考監降修憲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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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20/8/20 10:07:35
最後更新 2020/8/20 10:32:19

立法院將於下個會期組成修憲委員會,討論《中華民國憲法》是否進行修正。針對修憲,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接受《沃草》專訪,表示現行《憲法》完全不符合政治現實,就像臺大法律系榮譽教授李鴻禧所批評的,在臺灣施行《中華民國憲法》,就像是「大人衣服穿在小孩子身上」。考量臺灣政治現實,難以重新制憲,時代力量認為「先把務實能做的部分先做」,主張「18 歲公民權」、「廢考監」、「降低修憲門檻」三大修憲訴求,期望《憲法》能與時俱進,將修憲權還給選民,日後「讓未來世代創造合乎政治現實的臺灣新憲法,也未嘗不可」。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接受《沃草》專訪。(攝影/賴昀)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接受《沃草》專訪。(攝影/賴昀)

邱顯智:《中華民國憲法》完全不符合臺灣的政治現實

邱顯智指出,由張君勱起草的《中華民國憲法》從 1947 年在南京制定後,旋即被《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凍結,從未實施過,後來在臺灣經過解嚴、終止《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國會全面改選等過程,對於已經民主化的臺灣來說,《憲法》並不符合現在的政治情況。

何況,《憲法》也完全不符合臺灣的政治現實,邱顯智舉例,像是《憲法》第 91 條規定,監察委員的人事推派,包含各省、蒙古各盟旗、西藏的名額分配,「臺灣哪有什麼各省!」他嘆,《中華民國憲法》是「兄弟(孫中山自稱)獨創的五權憲法」,現在在臺灣留下各種問題,比方設計考試院和監察院做為憲政機構,不管是和政治現實、與各國憲法比較的憲政原理、法治國原理等等,都有很多扞格之處,也因此從 1991 年開始,「一直在進行修憲」。

邱顯智說,在 90 年代幾次修憲之後,因為是用增修條文的方式來進行處理,大半的《憲法》本文都遭到凍結,尤其是關於中央政府體制的規範。

而時代力量目前的修憲主張有三項:

一、選舉公民權下修為 18 歲

二、廢除考試院、監察院

三、研議降低修憲門檻

邱顯智說,憲改議題當然很多,但考量到修憲門檻非常的高,時代力量希望能夠務實推進,「不要像上一屆一樣,討論到一半,國民黨拿不在籍投票綑綁 18 歲公民權」導致討論破局,希望透過努力,能夠凝聚共識。

《中華民國憲法》從 1947 年在南京制定後,旋即被《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凍結,從未實施過。(圖片來源:[Wikipedia](<a href="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E5%9C%8B%E5%8F%B2%E9%A4%A8_%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E7%AC%AC%E5%9B%9B%E7%AB%A0_20171128b.jpg">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E5%9C%8B%E5%8F%B2%E9%A4%A8_%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86%B2%E6%B3%95%E7%AC%AC%E5%9B%9B%E7%AB%A0_20171128b.jpg</a>);作者:林高志;授權條款:<strong>CC BY-SA 4.0</strong>)

《中華民國憲法》從 1947 年在南京制定後,旋即被《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凍結,從未實施過。(圖片來源:Wikipedia;作者:林高志;授權條款:CC BY-SA 4.0)

時代力量希望先行通過較具共識的議題

對於目前需要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修憲案,之後還要再交公民複決,獲得總投票人數過半(以 2020 年臺灣選舉人數來計算,為 966 萬)同意,才能通過的超高修憲門檻,邱顯智直呼,「天呀,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表示目前時代力量希望將「18 歲公民權」等被廣泛討論、較具共識的議題先行通過,現行《憲法》當中的其他問題,像是人權清單、隱私權等新興人權是否入憲、中央政府體制、單一選區兩票制等問題,之後再繼續討論。

邱顯智還表示,自己先前和立法院長游錫堃討論過,若在立法院內能夠跨越四分之三的同意門檻,進行公民複決時最好能在 2022 年的地方選舉一起投票,以此來挑戰 966 萬的通過門檻,「不然恐怕連投票率都有問題」。

邱顯智說,目前時代力量在立法院內積極尋求各黨團、立委的共識,但如果又再度破局的話,「人民也是要睜大眼睛,看說是誰破壞修憲共識」,現在「18 歲公民權」已經初步達成共識,希望能夠順利通過,因為臺灣規定 20 歲才能投票「已經落後全世界太久了」,像是奧地利、巴西,投票年齡已經下修到 16 歲,其他主流國家規定的投票年齡是 18 歲,臺灣規定 20 歲是「獨一無二」。

目前時代力量希望將「18 歲公民權」等被廣泛討論、較具共識的議題先行通過。(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目前時代力量希望將「18 歲公民權」等被廣泛討論、較具共識的議題先行通過。(資料照;攝影/廖昱涵)

邱顯智:憲法必須與時俱進

邱顯智嘆,20 歲才能投票的規定,也凸顯 1947 年制定的《憲法》時空背景和現在的差異。《憲法》制定時是農業社會,現在是工商社會,年輕人接收資訊的程度自然不可同日而語,《憲法》也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

談到「廢考監」,邱顯智說,「看起來國民黨也支持,但是態度反反覆覆」,期望下個會期的修憲委員會能在這議題形成共識,因為考監兩院的設計,在比較憲法上,也是「獨步全球」,邱顯智認為不需要將考試權和監察權提高到院級單位,「這沒意義,還讓國會監督困難」,因此主張讓監察權回到國會,考試權則是政府的人事行政範疇,「回到應該有的地方去」。

至於降低修憲門檻,邱顯智認為「各黨團也應該要有共識」,指出「憲法必須與時俱進,以便呼應所欲規制的事實」,在事實條件、歷史條件都已經變更的情況下,沒有道理不能更動憲法,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憲法也一直在做調整和修改,以求和實際情況能夠對應。但在臺灣,修憲門檻設定的如此高不可攀,在法律層面、政治層面都會有很大的問題,即使大法官很努力的做憲法解釋,《憲法》本身沒有與時俱進,再怎麼解釋也不能超過《憲法》條文的文意,最好例子就是「18 歲公民權」,因為《憲法》第 130 條就寫明,年滿 20 歲的國民才能行使選舉權。

邱顯智說,臺灣的修憲門檻「可能是全世界最高」,因此在討論修憲題目時,希望盡量不要發散,能夠集中、取得共識,然後配合 2022 年的地方選舉,讓更多人參與投票。過去臺灣的選舉,從來沒有單一候選人或是公投選項獲得 966 萬同意票的經驗,但現在只能盡可能去達成,邱顯智也說,從這一點來看,修憲門檻確實應該要降低,「如果連這次都沒法過,未來就更渺茫」,很多憲法學者提出的修憲意見,如原住民保護權、難民權、環境權、動物權等就更不可能實現。

以降低修憲門檻的立院內倡議來說,邱顯智表示目前或多或少有個別的立委在進行討論,之後還要在修憲委員會提出、尋求共識,他對此抱持開放態度,沒有預設要降到什麼樣的門檻,只是現狀實在無法接受,「至少要合理、可操作的門檻」。

邱顯智認為,憲法應與時俱進。(攝影/賴昀)

邱顯智認為,憲法應與時俱進。(攝影/賴昀)

邱顯智:在當前政治現實無法制憲的情況下,只能盡量修憲

另外,邱顯智說,《中華民國憲法》的設計是修正式內閣制,因為留德的憲法起草人張君勱非常欣賞歐洲內閣制,希望做修正內閣,但是臺灣在經過 1996 年的總統直選、1997 年允許總統直接任命閣揆後,政體已經往實質總統制方向移動,導致跟《憲法》裡很多關於行政院的規定出現扞格。比如行政院長召集行政院會時,「沒有規定總統可以參加」,如果是在內閣制的國家,總統不參與最高行政機關會議沒問題,但在臺灣,「總統不參與會有比較大的問題」,而總統跟行政院也有權責劃分問題,《憲法增修條文》也只規定總統掌有國安大政方針決定權,意思是總統可以管國防部、外交部和陸委會,但其他跟國安大政決定權無關的事務,總統就不能參與,尤其總統又沒參加行政院院會,「這並不符合國人期待的政治實況」。

邱顯智坦言,若要全盤解決《中華民國憲法》帶來的問題,「理論上制憲更可行」,但在政治現實上難以實現,因此即使在臺灣實施現行《憲法》像是「大人衣服穿在小孩子身上」,在沒有辦法「換衣服」的情況下,也只能盡力「裁剪成適合的狀態」,這也是為何過去用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這麼多次修憲的原因。

邱顯智嘆,自己從大一開始,最狂熱的課程就是憲法,當時是 1995 年,至今已經過 25 年,「天啊!從那時就一直在討論修憲,但還是沒辦法去建構理想中,憲法應該長什麼樣子」,像是廢考監、總統無法參與行政院會等議題,從 90 年代就爭論不休,「經歷這一切的人,比較希望能有實質上的進展」。他批評日前表示「中央政府體制要實際檢討」的中國國民黨,「天呀,你是不是又打算要它破局?」指出中央政府體制是「修憲議題大炸彈」,牽涉到總統、行政院、立法院,影響範圍太廣。

邱顯智強調時代力量主張「先把務實能做的部分先做」,在上一屆立法院已有討論修憲失敗的前例後,如果這屆仍然失敗,又要再等下一屆,「等到十年、二十年後,我們還在討論 18 歲公民權,這是不對的」。他也說,自己對未來世代有信心,在努力實踐 18 歲公民權、將修憲權還給選民之後,「讓未來世代創造合乎政治現實的臺灣新憲法,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