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證據就被抓 原住民政治受難者等 60 年終獲平反

發佈時間 2020/8/24 09:34:42
最後更新 2020/8/24 10:18:47

等了 60 年,原民政治受難者終恢復清白。今(24)日促轉會舉辦政治受難者杜孝生、廖麗川的平復司法記者會。由於兩人在威權時期是以「貪污」被起訴,不符補償要件的「內亂外患罪名」,導致無法平反。經過促轉會兩年調查,發現當時國民黨威權政府在未找到事證,就先以貪污叛亂等罪名大肆抓捕原鄉賢達。甚至審判前就擬好雙語版的「踢爆貪污」罪名文宣,企圖分化部落。促轉會以侵害公平審判等原因,撤銷兩人有罪判決。杜孝生之子杜銘哲欣慰表示:「父親的名字終於在鄒族歷史重新被看見。」廖麗川之子廖純義則透過影片表示,自己熱愛臺灣,卻因身為政治受難者家屬的壓力不得不遠走國外,盼臺灣別再發生類似事件。

促轉會「縫隙裡有光:促轉會平復杜孝生、廖麗川司法不法」記者會,前排左起為促轉會主委楊翠、政治受難者杜孝生家屬杜銘哲、副總統賴清德、政治受難者廖麗川家屬廖純慶、政委羅秉成(攝影/廖昱涵)

促轉會「縫隙裡有光:促轉會平復杜孝生、廖麗川司法不法」記者會,前排左起為促轉會主委楊翠、政治受難者杜孝生家屬杜銘哲、副總統賴清德、政治受難者廖麗川家屬廖純慶、政委羅秉成(攝影/廖昱涵)

時任吳鳳鄉鄉長高一生為族人經濟,於 1950 年籌設「新美農場」,並以自身名義向銀行借貸 50 萬,找來時任吳鳳鄉衛生所主任杜孝生、吳鳳鄉公所森林幹事廖麗川協助招標開墾事宜。湯守仁則負責青年墾耕隊的移墾事宜。1952 年高一生、杜孝生接到開會通知前往嘉義市區,卻在車站遭守候多時的警察直接逮補。原來,當時威權政府已經監控他們已久,為了捉拿政府眼中的「山地不穩份子」,威權政府任意從厚厚的情報中,隨意挑選新美農場等案,宣稱他們勾結結貪污。著急到逮人的時候,還未掌握任何事證。

在未掌握關鍵性證物下,判決書宣稱杜孝生、廖麗川、高一生涉侵吞新美集體農場的「公款」。最終高一生、湯守仁等人遭判死刑槍決,杜孝生與廖麗川分別被判 17 年與 10 年。

促轉會委員陳雨凡指出判決中的種種疑點。首先,杜孝生、廖麗川案兩人不是現役軍人,卻受保安司令部的軍法審理。再者,貪污罪中所指的「公款」,其實是私人貸款,但判決完全沒有去調查清楚。此外,原本判決刑期分別是 10 年與 7 年,但在軍事長官包括時任總統蔣中正在內等人的批示下,分別加重到 17 年與 10 年。她表示,這樣的瑕疵,很常在威權時期軍事審判看到。

新美農場幹部合影,前排左起為湯守仁(後遭判死刑)、高正儀、林瑞昌(後遭判死刑)、賴啟眾、杜孝生(翻攝自促轉會阿里山鄒族轉型正義部落座談會手冊)

新美農場幹部合影,前排左起為湯守仁(後遭判死刑)、高正儀、林瑞昌(後遭判死刑)、賴啟眾、杜孝生(翻攝自促轉會阿里山鄒族轉型正義部落座談會手冊)

促轉會主委楊翠解釋,與杜孝生、廖麗川同案的湯守仁、高一生等人,因為前已獲賠補償,依《促轉條例》,他們的有罪判決已在《促轉條例》施行時視為撤銷。但杜、廖二人獲判的是「貪汙」罪名,不符此前補賠償要件所限定的內亂外患等罪,兩人家屬皆曾申請賠補償遭拒,造成當事人罪名仍在,無從獲得平反,因而有 「白色恐怖的縫隙」之稱。

楊翠表示,《促轉條例》通過後,賦予促轉會重新調查的職權。促轉會依家屬之聲請,重新調查後,認定二人所受追訴、審判「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屬「司法不法」,依《促轉條例》第 6 條第 3 項第 2 款規定撤銷。至此,高一生等刑事有罪判決同案中共 9 名當事人,罪名終於全部撤銷。

楊翠感謝政治受難者家屬的辛苦。她表示,杜孝生、廖麗川案對於原民部落影響很深遠,因為所有的剝奪都在部落公開的進行,造成部落長期恐懼和汙名。促轉會特地於上週末在阿里山部落舉辦論壇,向部落頭目與耆老說明本案調查的結果與過程,希望能在部落的見證下,讓當事人與家族的汙名可以被洗滌,讓族人得以互相傾訴、修復得以開始,成為部落重建社會信任的起步。

促轉會主委楊翠(攝影/廖昱涵)

促轉會主委楊翠(攝影/廖昱涵)

副總統賴清德指出,杜孝生、廖麗川案身為《促轉條例》第 6 條第 3 項第 2 款的首個原民案例,證明當時的威權迫害不分族群,沒有人可以倖免。未來追求轉型正義,必然也是要全臺灣不分族群共同面對各個歷史事件。

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官曉薇提及,當時對阿里山原鄉的控制手段,已違反民主憲政秩序。警務處當時認為要加強監控鄒族,指控高一生、湯守仁都是煽動份子。尤其還將一名化名為「路平」的軍人步凱,送進湯守仁所開設的雜貨店「高興行」監控,臥底長達 15 個月,期間每天撰寫鉅細靡遺的監控報告,甚至連牽涉個人隱私的性生活也都寫在監控報告內。

促轉委員蔡智偉指出,杜孝生、廖麗川所涉入的新美農場案,外觀上用了國家資源,但對於部落而言就是在開發「傳統領域」而已。希望大家對於原民轉型正義,要有歷史的延續性想法和思維,不能切斷日治時期山地管制的延續性。

協助檔案梳理的國家人權館典藏研究及檔案中心主任陳志禹也認為,以貪污為名的整肅原鄉十分具有效果,不僅消滅威權當局眼中阿里山的政治勢力,且對原鄉賢達名聲的毀滅與分化部落的效果至今仍在。面對本案龐雜的檔案資料,要釐清「貪污」的情節非常棘手。但其實相關案卷根本看不到所謂「貪污者」的貪污行為,指控公款和物資被侵佔,卻從未舉出證據,甚至未有「一槍斃命」的證據。

高一生案判決書。其中可見與高一生、杜孝生同天逮補的盧福基,後因確定查不到貪污事證,當時威權政府竟因與高一生接近,「思想有匪化毒素」裁定需接受感化 3 年(圖片取自檔案管理局)

高一生案判決書。其中可見與高一生、杜孝生同天逮補的盧福基,後因確定查不到貪污事證,當時威權政府竟因與高一生接近,「思想有匪化毒素」裁定需接受感化 3 年(圖片取自檔案管理局)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丞儀則提問,杜、廖案雖獲司法平反,卻未能獲得金錢補償。促轉會未來是否通過法規命令,把賠償部分明確化?促轉委員徐偉群表示,由於相關類似案件情況相當多,已經做了盤點。促轉會認為後續賠償問題需要訂定法律處理,其規模之大,使用法規命令可能不及因應,目前已草擬相關條文,希望在任期內提出相關法案,解決權利回復和賠償問題。

聲請重新調查人之一、杜孝生之子杜銘哲表示,自由人權是多麽重要,可是直接參與又關注的少之又少,但是這些人卻像螢火蟲一樣存在著,這麼的脆弱卻又生生不息。父親的案子可以走到這步,其實是集合這麼多微弱的火光,要感謝全臺灣人一起的努力。

威權的迫害,並不隨著出獄而結束。當時假釋出獄的杜孝生也想要回到家鄉阿里山,但當時威權政府早在他們被捕後,在各個部落內大肆宣傳高一生、杜孝生的貪污事證,這些污名讓他無法面對族人,只好下山到大埔鄉開診所。

政治受難者湯守仁、高一生、林瑞昌槍決前的最後身影(圖片取自轉型正義資料庫)

政治受難者湯守仁、高一生、林瑞昌槍決前的最後身影(圖片取自轉型正義資料庫)

杜銘哲回憶,1956 年父親出獄後,我們就被迫遷到嘉義縣大埔鄉,在月黑風高的夜晚,父親帶著妻小,像逃命似的往大埔遷徙。但大埔村都是河洛人,只有我們是原住民。他自認失去母體文化的庇護,必須面對心靈、文化、自我人格的修復重建,像是漫長的旅途。

現居國外的廖麗川之子廖純義透過影片回憶,爸爸被關回來後,因為年輕時代的公職沒有了,部分該有的薪水也被偷領了,對於一個長期坐在辦公室的人,突然間要換新工作很難。當時爸爸十分沮喪,但也沒有辦法,為了生計就到山上幫人家管工寮。

廖純義也看到了其他受難者家屬的困境,像是高一生的女兒被指指點點,艱難度過一生。他回憶,有一天他和爸爸到阿里山樂野部落去祭拜高一生,他的女兒向我爸爸哭訴著過去,甚至還有被逼做類似慰安婦的工作。當時爸爸看著從小看到大的好友兼長官的女兒,除了不捨、無奈、掉眼淚,又如何?他無奈表示,這是父親一直到死都很怨的,還好這次平復總算了了一件事。

註解

  1. 前款(依《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與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之規定,而獲得賠償、補償或回復受損權利之受難者。)以外之案件,經促轉會依職權或依當事人之聲請,認屬依本法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者。